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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8月5日,福建法院自然保護地暨長江流域司法保護協作工作座談會在南平召開。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駐福州專員辦黨組成員、副專員汶哲表示,要進一步密切執法與司法的溝通交流,拓展“林長+法院院長”機制內涵,加強信息共享,暢通聯絡渠道,形成長效機制;要進一步強化非訴行政案件的執行力度,監督和支持行政機關依法履職,合力破解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中的難題;要進一步發揮刑事訴訟審判中心作用,發揮裁判功能,加強會商研究,推動解決案件辦理中的普遍性爭議問題;要進一步探索生態修復責任承擔機制,推動建立適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修復的新機制。 福建高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姚麗青強調,福建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堅決扛起自然保護地、長江流域保護的重大政治責任,主動履職,加強生態環境一體化保護。要堅持科技賦能,推廣運用生態技術調查官制度、森林生態服務功能司法賠償機制,借鑒“三協同”國家公園司法保護協作機制,加強跨域協作,密切府院聯動,全面提升自然保護地、長江流域司法保護的實效性。要發揮審判職能,落實最嚴法治,堅持守正創新,加強系統保護,奮力譜寫自然保護地、長江流域司法保護新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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