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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如果未取得證書,我們收取的費用全部退還。”考證熱潮下,“不過包退”成了不少機構的招牌承諾,可當學員真的沒通過考試想退費,卻遭遇各種難題,這樣的承諾是否真的有效?近日,福州鼓樓法院發布一起服務合同糾紛。 2023年10月,黃某與福建某信息咨詢公司簽訂《咨詢服務協議》,約定由福建某信息咨詢公司為黃某提供考前培訓、考情咨詢等服務,若黃某在服務期內未取得消防設施操作員資格證書,該咨詢公司應將收取的咨詢服務費全部退還。黃某為此支付服務費用11000元。其間,黃某按照該咨詢公司安排,分別于2024年5月、2024年7月參加消防設施操作員考試,結果均未能通過。合同到期后,黃某申請退費,卻發現該咨詢公司已經關門,通過電話、微信等均聯系不上,于是訴至鼓樓法院,要求該咨詢公司退還服務費、兩次考試花費的車費及住宿費。 鼓樓法院經審理認為,雙方簽訂服務合同,均應依約履行。黃某已經按約支付服務費用,但兩次考試均未通過,根據雙方簽訂的《咨詢服務協議》的約定,應將收取的服務費用全部退還。關于車費、住宿費的主張,黃某未提交證據證明,法院不予支持。最終,2025年5月6日法院判決福建某信息咨詢公司退還黃某服務費11000元,駁回黃某其他訴訟請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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