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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利用網絡開設“六合彩”賭場,涉案賭資流水達500余萬元。近日,小富(化名)等6人因犯開設賭場罪,被廈門市思明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全部違法所得予以沒收。 2022年2月以來,小富為牟取非法利益,委托他人搭建“六合彩”網絡賭博平臺,采取“無需預先充值、事后結算”模式,由各級代理互相擔保:賭客輸錢跑單由發展該賭客的代理墊付,上級代理未支付賭客贏錢,則由發展該賭客的代理墊付,通過各級代理迅速發展人員參賭。 之后,小富招募小亮(化名)管理平臺總賬號、發展下線,小亮又雇傭小輝(化名)處理賭客對接、賬戶管理及賭資收取等事務。后小亮與小富達成“合伙”協議,獲網站莊家10%股份并按比例分成,還拉攏3名“股東”參與運營分利。截至案發,該平臺累計接收賭資流水500余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6名被告人的行為均構成開設賭場罪且情節嚴重,根據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等作出上述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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