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訊 近日,廈門警方通報一起借證租車、無證轉借引發的交通事故案例,涉事人員及違規租賃公司均被依法處理。 5月24日,尤某駕駛閩D6K×××小型轎車在思明區路段肇事逃逸,被思明交警快速查獲。經查,尤某不僅無證駕駛,所駕車輛還是從蔡某某處租借,而蔡某某同樣未取得駕駛證,也非車輛所有人。 經深入調查,民警揭開一個完整違法鏈條:尤某因無證無法租車,蔡某某見有利可圖,便借用周某某的駕駛證,向湖里區某汽車租賃公司申請租車。租賃公司工作人員在核驗時明知蔡某某無駕駛資格、所持駕駛證并非本人,且未聯系核實原證件所有人周某某,仍違規辦理租賃手續,與蔡某某簽訂租賃合同。隨后,蔡某某直接將車輛轉借給尤某,最終導致事故發生。 “這起案件暴露出租賃環節的監管漏洞。”辦案民警介紹,蔡某某為牟利鋌而走險,租賃公司未履行審核義務,二者共同為無證駕駛提供了便利。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蔡某某因“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駕駛證的人駕駛”被處以1000元罰款;涉事租賃公司因違反《汽車租賃業管理規定》,未嚴格核查承租人資質,已被湖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立案查處。 |
找福建律師 、看福建新聞 、免費法律咨詢 ,就上福建法治網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旗下,福建最權威的法律門戶網站
地址:福州華林路84號福建日報大廈5樓 新聞投訴:0591-87870370
版權所有:福建法治報社 閩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備案20071101號 閩ICP備11004623號-2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涉未成年舉報電話:0591-87521816,舉報郵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