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 日前,廈門市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支隊同安大隊在同安大道塘柑路口段巡查時,查獲一起貨車運輸瓷磚膠未采取綁扎措施固定的違法行為,當場責令駕駛員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當日,執法人員發現,這輛滿載瓷磚膠的平板貨車在路面行駛時,貨物未做任何固定措施,隨時可能因顛簸或轉彎滑落,對過往車輛和行人構成嚴重威脅。經查,駕駛員從福州運貨至廈門同安,因嫌綁扎麻煩,主觀認為木板墊底足夠穩定,且距目的地不太遠,便心存僥幸上路,直至被執法人員查獲。 執法人員當場對駕駛員進行批評教育,明確指出路面情況復雜,即便平穩駕駛也難預判突發狀況,貨物脫落極易引發追尾、碰撞等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執法人員責令駕駛員立即整改,在監督下使用捆扎繩固定貨物,確保無脫落風險后才允許繼續行駛。 該車所屬道路運輸企業因未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將面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
找福建律師 、看福建新聞 、免費法律咨詢 ,就上福建法治網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旗下,福建最權威的法律門戶網站
地址:福州華林路84號福建日報大廈5樓 新聞投訴:0591-87870370
版權所有:福建法治報社 閩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備案20071101號 閩ICP備11004623號-2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涉未成年舉報電話:0591-87521816,舉報郵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