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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近日,尤溪縣檢察院針對辦案中發現的轄區多名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騎行共享電動單車并發生交通事故的案件,向相關職能部門制發公益訴訟磋商函,推動規范共享單車運營監管。 7月以來,檢察官在案件辦理中發現,部分共享電動車平臺存在身份核驗不嚴、“掃碼即騎”等漏洞,導致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得以冒用身份騎行。針對這一新型治理難題與未成年人保護風險點,尤溪縣檢察院向相關職能部門發出磋商函,明確要求其強化共享單車運營監管、升級用戶認證系統、規范安全頭盔配備,并加大宣傳引導力度,增強家長和學生依法使用共享單車的意識。 相關職能部門接函后立即響應,組織全縣4家共享單車企業召開安全會議,打出治理“組合拳”:為運營的2400多輛電動單車配備頭盔,在車身醒目位置張貼“禁止未成年人騎行”及“佩戴頭盔”警示標識,增設騎行前“禁止未成年人騎行”語音提示,并在App顯著位置增加相關提示;依托“智慧”城管平臺強化日常巡查與“隨手拍”監督功能,持續深化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并著手評估引入人臉識別技術,以防控未成年人騎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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