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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水藍天 “海”好有法 ——石獅法院司法護航海洋生態高質量發展 石獅,因海而生、因海而興,海岸線的每一道曲線里,都藏著人與自然共生的密碼。而守護這份和諧的,除了海風與潮汐,還有司法力量筑起的生態屏障。 近年來,石獅法院充分發揮環境資源審判職能,構建“生態司法+”保護模式,為綠色發展和海洋生態高質量保護注入司法動力。 石獅法院在內部單獨設立生態環境審判庭,配備3名員額法官、1名法官助理和2名書記員,集中審理環境污染、生態破壞等刑事犯罪案件,實現環境資源審判專業化。 相較于單純的懲戒,讓受損的生態得以再生,才是海洋保護的核心要義。該院主動轉變司法理念,遵循“環境有價、損害擔責”原則,推行“先賠償修復后刑事追責”的救濟模式,鼓勵賠償義務人通過增殖放流、削填引種等方式主動修復受損生態,破解生態環境類案件執行難題。在此基礎上,不斷深化生態治理,綜合運用生態環境保護禁止令、懲罰性賠償制度,以法治力量推動生態環境改善。 “單絲不成線,獨木不成林。”該院凝聚多方合力,建立跨部門生態環資保護執法司法聯動協調機制,定期召開“法檢公河”聯席會、“林長+法院長+檢察長+警長”協作機制工作會議,通報工作信息,反映執法情況,研判環境資源違法犯罪形勢。 此外,石獅法院與石獅市檢察院、生態環境局、自然資源局、文體旅游局共同簽署戰略合作協議,定期對重點排污企業、濕地、林地、河流等開展聯合巡護,不斷深化司法與行政執法銜接聯動機制,為加強環境污染治理提供機制保障。 “種樹者必培其根,種德者必養其心。”強化警示教育,注重源頭預防,是海洋生態保護的重要環節。石獅法院精心挑選典型案例,組織重點監控企業代表、易污染行業經營者、環保監督員、漁業協會漁民代表等開展庭審觀摩活動,以案為鑒、警鐘長鳴。 該院還積極參與志愿服務,組織黨員干警開展美麗海岸線凈灘、義務植樹等活動,吸引行業協會、民間志愿者組織、在校師生等加入海洋生態保護隊伍;開展主題宣傳活動,通過各類媒體發布典型案例,深入社區、企業、機關開展法治講座、普法活動,引導全社會關心生態、關注環境,切實提升人民群眾的環保意識。 8月13日,在第三個全國生態日前夕,石獅法院生態庭聯合祥芝漁業協會,將法治課堂搬到漁民家門口,通過法治講座、普法宣傳等形式,引導漁民依法捕撈,共同守護海洋生態家園。 “以前總覺得海里的魚是捕不完的,聽了法官講的案例才知道,過度捕撈和違規作業會毀了這片海。以后每次出海,我都會提醒自己按規矩來,咱得給子孫后代留口飯吃。”漁民陳大爺握著剛領到的普法手冊,語氣里滿是感慨。 隨著“生態司法+”保護模式的不斷深化,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畫卷正在這里徐徐展開,為海洋生態的高質量發展奏響了動人的法治樂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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