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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近日,因盜用客戶賬戶的消費積分兌換商品,福州某酒店經理張某涉嫌盜竊罪,被福州市鼓樓區檢察院提起公訴。 據了解,福州某酒店為吸引顧客消費推出積分換消費卡活動,2021年12月起,張某利用職務之便,將酒店系統內的客戶注冊賬戶綁定在自己名下,進而把客戶的消費積分轉入自己賬戶,隨后使用積分兌換電子購物卡并出售牟利。一段時間后,該酒店在系統統計時發現賬目不對,進而發現了張某的“監守自盜”,于是報警。截至2023年3月案發,張某共兌換的購物卡面值共計2萬余元,出售并非法獲利1.4萬余元。 承辦檢察官表示,張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積分兌換為有價證券,數額較大,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遂提起公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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