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訊 近日,經武平縣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王某某因以暴力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被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10日。 今年3月,王某某酒后與他人發生肢體沖突引發警情。民警、輔警到達現場時,見王某某躺在地上不動且無應答,遂將其送至武平縣醫院救治。不料,在武平縣醫院急救中心,王某某不配合治療,沖上前欲毆打輔警,被當場控制。之后,王某某突然舉起右手朝輔警面部扇巴掌,致使輔警頭暈、鼻梁處流血受傷。 武平縣檢察院經審查認為,王某某以暴力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遂提起公訴。該院還綜合考慮王某某具有坦白、認罪認罰、多次前科等情節,提出上述量刑建議,最終獲武平法院采納。 |
找福建律師 、看福建新聞 、免費法律咨詢 ,就上福建法治網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旗下,福建最權威的法律門戶網站
地址:福州華林路84號福建日報大廈5樓 新聞投訴:0591-87870370
版權所有:福建法治報社 閩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備案20071101號 閩ICP備11004623號-2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涉未成年舉報電話:0591-87521816,舉報郵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