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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源頭到大海 ——福州市檢察機關將生態檢察職能融入閩江流域保護 初夏時節,閩江的地理源頭——南平,見證了一場守護母親河的法治協同。今年6月,福州市、南平市政協與兩地檢察機關負責人齊聚于此,共同簽署《關于加強政協民主監督與檢察法律監督貫通協同保護閩江框架協議》。這份以“民主監督+法律監督”為雙引擎的協議,旨在深化“異地協作+跨區域聯動”,標志著新時代山海協作在生態法治領域邁出關鍵一步,為閩江流域構筑起更堅實的法治防線。 閩江,八閩大地的生命之河,其浩蕩東流始于南平延平區的三支交匯,滋養兩岸沃土,奔流入海。福州,這座依偎在閩江下游懷抱的城市,其生態根基與發展命脈,皆系于守護這條母親河的清流與生機。近年來,福州市檢察機關以高度的政治自覺和法治擔當,將生態檢察職能精準融入閩江流域保護大局,以法治之力守護綠水青山。 溯源清流:跨域協作筑牢上游屏障 閩江進入福州的第一站是閩清縣。作為福州“西大門”,閩清境內的水口庫區不僅是重要生態屏障,更肩負著提供清潔能源的重任。這片水域橫跨福州、南平、三明、寧德四市四縣區,生態地位舉足輕重。 然而,水口庫區曾飽受無序網箱養殖與水葫蘆泛濫的困擾。閩清縣檢察院敏銳捕捉到這一生態痛點,迅速形成綜合整治監督方案上報省檢察院。隨即,一場由省檢察院牽頭、省河長辦組織的閩江流域水葫蘆治理圓桌會議拉開帷幕。四地水利部門協同發力,累計清理非法養殖面積逾3萬平方米,閩江水面重現清澈。 上游治理,重在聯防聯控。閩清縣檢察院主動破局,與上游三地檢察機關會簽《關于建立閩江環水庫區公益訴訟和生態檢察跨區域協作機制的意見》,同時攜手下游的閩侯縣檢察院建立保護協作備忘錄。依托這一機制網絡,閩清縣檢察院高效辦理水環境治理案件16件,督促職能部門完善污水管網接入,整改違規養殖場20多處,有效保障了閩江入城段的水清河暢岸綠。 閩江碧水東流至閩侯縣,新的生態挑戰隨之浮現。今年初,閩侯縣檢察院在辦理一起閩江右岸非法采礦案時,發現非法采礦點附近因地鐵及房產項目密集,存在大量違規傾倒建筑垃圾、渣土現象,嚴重威脅河岸堤防與行洪安全。該院迅速向相關職能部門及屬地鄉鎮發出磋商函,督促履職。最終,職能部門查處違法行為4起,行政處罰12萬元,并將約200畝受損岸灘納入補充耕地范圍完成復墾,讓傷痕累累的岸灘重煥生機。 守護不止于水,也在于岸上的生靈。在閩江閩侯段左岸,一棵百年古樟樹曾在拆遷清表時遭不當修剪。接到市人大常委會生態行業代表聯絡站反映后,閩侯縣檢察院依托代表建議與檢察建議銜接轉化機制,邀請林業專家現場“會診”,督促職能部門科學整改。 以此為起點,福州市檢察機關強化對全市古樹名木的司法保護網絡,讓這些見證歷史的生命在法治蔭庇下繼續枝繁葉茂。 城水共生:司法護航宜居品質提升 當閩江蜿蜒流入福州主城區鼓樓區,其治理重點也從流域保護轉向提升城市生態品質與人居環境。今年8月12日,“福道檢心 公益訴訟檢察實踐基地”在鼓樓區福道蛇山段落成,成為福州生態檢察嵌入城市治理的新地標。 這個基地的誕生,源于一場險情。2023年9月,臺風“海葵”帶來的強降雨引發鼓樓區蛇山山體滑坡,泥石沖入鄰近小區,雖無人員傷亡,但隱患如懸頂之劍。2024年3月,鼓樓區檢察院邀請人大代表、地質專家及監督員實地勘查,運用無人機固定證據,并向有關部門發出檢察建議,要求治理地質災害。 然而,整治工程因技術復雜、招標多次流標而陷入僵局。2024年6月15日,鼓樓區檢察院主動作為,在區綜治中心組織相關部門及招標專家召開圓桌會議,厘清難點,提出專業建議,促成招標成功。次年4月,工程竣工,業主代表特送來題有“滑坡無情 檢察有情紓民困,青山無言 法治有言煥新顏”字樣的錦旗。 作為福州主城區生態司法保護的中堅力量,臺江、鼓樓、晉安、倉山等檢察院依托“林長+河(湖)長+檢察長”機制持續發力。他們聚焦閩江公園北園防洪堤外違建、餐飲企業污水直排內河等顯性環境治理頑疾,實施服務城市品質提升10條意見;在全省率先開展“破壞水資源犯罪專項檢察”,積極參與固體廢物污染治理公益訴訟,為構建“山在城中、城在水中”的生態福州貢獻檢察智慧。 法治利劍不僅指向顯性頑疾,更斬斷侵蝕生態根基、威脅水岸安全的隱形黑手。今年3月,倉山區檢察院辦理的一起案件入選《福山福水檢察藍》案例研究專刊。2022年起,張某權等12人以港池清淤為名,在閩江倉山段大肆盜采海砂,形成黑色產業鏈,嚴重破壞生態環境。倉山區檢察院在追究刑責的同時,精準厘定生態損害責任,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成功追索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金,并強制侵權人公開賠禮道歉。該案的辦理,有力震懾了破壞城區水岸生態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為閩江穿城而過的福州主城區筑牢了堅實的法治安全屏障。 支流清韻:守護水源涵養綠色發展 在倉山區,閩江南支烏龍江迎來其最大支流——永泰縣大樟溪。如今的大樟溪是福州“一閘三線”工程的主水源,為都市圈580萬人口輸送清泉,也讓永泰縣在守護綠水青山中收獲了金山銀山,生動詮釋著“兩山”理念。 永泰縣檢察院將大樟溪保護置于核心位置。針對河流污染跨區域特征,在“一閘三線”莒口閘蓄水關鍵期,該院聯合下游的閩侯縣、倉山區檢察院組建跨縣區辦案組,合力整治大樟溪塘前段砂石轉運污染問題。 目光亦投向源頭。永泰縣檢察院主動牽頭,與大樟溪上游的德化縣、仙游縣檢察院及河長辦會簽《關于構建“河湖長+檢察長”共同治理模式加強大樟溪保護跨域協作的意見》,深化“四市六縣”環戴云山生態保護司法聯盟。檢察官的足跡遍及大樟溪流域19個鄉鎮,推動整治污染企業9家、規范養鰻場17家,解決重點水環境問題12個。 守護的成效,最終流淌在清澈的溪水中。如今,莒口閘斷面水質穩定性顯著提升,大樟溪及其支流水質常年穩定在Ⅱ類標準,真正實現了“清水綠岸、魚翔淺底”。 海陸交響:創新修復共繪蔚藍未來 在閩江入海口,守護海岸生態成為新課題,沿海防護林是抵御風沙侵蝕的綠色長城。然而,2021年至2024年間,林某某等4人未經審批,在長樂區某海岸非法占用沿海防護林地11810平方米建造養蝦池,對脆弱的海岸生態系統造成重創。 今年1月,長樂區檢察院在審查起訴該案時,深刻認識到其不僅觸犯刑律,更侵害了社會公共利益。2月26日,該院依法向長樂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訴請林某某等4人賠償林地恢復費用約85萬元及森林生態服務功能損失費約3.7萬元。 案件辦理面臨現實困境:池中海蝦即將成熟,當事人及家屬擔憂血本無歸,抵觸情緒強烈。承辦檢察官沒有簡單處理,而是多次溝通法院、當事人及律師,創造性地提出:允許林某某將海蝦養大售出,所得款項專項用于生態修復。經法院調解,雙方達成協議:林某某等人自愿出資3.7萬元認購林業碳匯452噸進行替代性修復,并自行拆除蝦池、恢復林地。今年5月22日,法院依法判處林某某有期徒刑1年并處罰金,其余3人適用緩刑并處罰金。該案實現了懲治犯罪、修復生態、化解矛盾的三重效果。 位于連江縣琯頭鎮的川石島,閩江東北支流從這里奔向大海。在這里,另一種創新實踐正在展開。連江縣擁有全國首個縣級海洋碳匯交易平臺和全國首家海洋漁業碳匯交易資質企業,連江縣檢察院積極響應“雙碳”戰略,主動對接平臺、行政機關及企業,推動構建碳匯技術支撐體系。在辦理生態案件時,該院積極探索引導涉案人員認購海洋碳匯進行替代性修復的“藍碳司法”新模式。 區域協作亦同步深化。連江縣檢察院已與福州鼓樓、福清等多地檢察院達成共建協議,并于上半年共同辦理了跨區域認購海洋碳匯案件,其中一起案件涉及全國首宗沉積物和惰性溶解有機物海洋漁業碳匯交易,為生態修復開辟了全新路徑。 百川歸海,法治護航。閩江,這條奔騰不息的母親河,在福州市檢察機關的傾力守護下,正煥發出更加動人的生態魅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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