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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近日,莆田市兩級法院、檢察院、公安局、涵江區自然資源局、涵江區大洋鄉聯合開展全國生態日活動暨莆田老鷹尖省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司法聯動活動,并共同簽署《莆田老鷹尖省級自然保護區司法保護令》。 據悉,莆田老鷹尖省級自然保護區于2002年經福建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特別是保護區核心區內的“猛犸巖”風景優美,地質風貌獨特。近年來,老鷹尖保護區及周邊地區屢有非法狩獵及私自闖入自然保護區探險等事件發生,涵江區自然資源局反映相關情況后,各聯動單位經會商決定升級對老鷹尖保護區的司法保護工作,由區檢察院調查核實并提出相關建議,區法院牽頭制發保護令,形成“檢察監督+法院保護+行政履職+公眾參與”的全鏈條保護模式,不斷完善老鷹尖保護區保護配套規則體系和司法保護合作機制。 該《司法保護令》系莆田市首份司法保護令,是落實“兩山”理念的又一創新舉措,聚焦“保護優先、預防為主”原則,包含八條禁令,涵蓋禁止非法獵捕野生動物、非法采集野生植物及其他破壞資源與生態環境的違法行為,實現從“末端治理”向“源頭防控”轉變,以司法之力筑牢老鷹尖保護區生態安全保護屏障。 當天活動中,各聯動單位共同簽訂《關于建立莆田老鷹尖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司法聯動工作機制的實施意見》。 該《實施意見》明確了各職能部門協作內容和職責分工,在個案協助、信息通報、成立專家庫等方面建立更深入緊密的協作,推動形成事前宣傳預防、事中司法懲治、事后救濟修復的生態保護長效機制,進一步凝聚生態保護司法合力。 同時依托《實施意見》,涵江區法院在大洋鄉南嶺村委會掛牌設立“環境資源案件巡回審判點”,各聯動單位共同為“巡回審判點”揭牌。涵江區法院干警下沉山區一線、鄉間集市、田間地頭,采取擺放咨詢臺、設置專題展板、分發宣傳冊等多種方式,進村入戶宣講政策,以案釋法,強化生態環境保護普法宣傳力度,營造共同保護生態環境的良好氛圍。現場共100余名群眾參加活動,解答法律問題23項,分發宣傳冊120余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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