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 近日,光澤縣檢察院通過民事支持起訴,幫一名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受害人元某追回醫療費、傷殘費等民事損害賠償。 2023年6月,元某駕駛電動自行車在轄區某道路左轉彎時,與左側車道內同向行駛的某企業重型廂式貨車發生碰撞,事故造成元某左小腿受傷,后經鑒定為七級傷殘。經交警部門勘查認定,元某與涉事企業貨車在事故中承擔同等責任。然而,事故發生后,企業貨車的投保公司未在交強險和商業險合理期限范圍向元某支付醫療費、傷殘費等費用,致使元某合法民事權益受損。 今年4月,元某向光澤縣檢察院求助。該院受理后經依法審查,認為該起機動車交通事故事實清楚、責任明確,元某的訴訟請求應當得到支持,遂向縣法院提出支持起訴意見。后經法院判決,元某因該起道路交通事故受傷的損失依法獲得合理賠償,并賦予其強制執行力。 |
找福建律師 、看福建新聞 、免費法律咨詢 ,就上福建法治網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旗下,福建最權威的法律門戶網站
地址:福州華林路84號福建日報大廈5樓 新聞投訴:0591-87870370
版權所有:福建法治報社 閩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備案20071101號 閩ICP備11004623號-2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涉未成年舉報電話:0591-87521816,舉報郵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