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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松溪縣西門村的清晨,一聲“轟隆”劃破寧靜。村民蔡某站在院墻邊,看著橫在兩家地界的矮墻被推倒,眼眶微熱。不遠處,同村的吳某攥著衣角低聲說“對不住”。此時,蔡某和吳某的多年隔閡,隨墻體的坍塌煙消云散。 故事始于二十多年前。2000年,蔡某用半生積蓄從吳某手中買下老宅,紅本上的地界分明,院墻邊的石縫,是兩家默認的界標。 變化發生在2023年。吳某家添了人口,嫌衛生間小,見蔡某院角閑置,便沒打招呼就砌了墻,并搭起簡易衛生間。 蔡某發現時,新墻已擋住了后窗光線。“老吳,你這墻過界了。”他克制著不滿說道,吳某也梗著脖子回應:“就占巴掌大的地,有必要計較嗎?”一來二去,雙方的熱絡變成了冷臉。村干部多次調解,吳某嘴上總說“過陣子就拆”,行動卻遲遲不見落實。2024年春,蔡某攥著房產證走進松溪法院求助:“這不是幾塊磚的事,是道理!” 承辦法官湯哲植接過案子,翻卷宗時卻犯了難。相鄰權糾紛看似簡單,卻牽連著幾十年的鄰里情。他調閱過戶檔案,又給村干部打電話,心里有了數:“這案子不能一判了之,得把情分找回來。”湯哲植當即召集平安指導員、村老支書和法律顧問,組成調解隊直奔村子。 調解隊隊員將兩人拉到院墻邊。老支書蹲下來,對著墻根石縫,用卷尺一量,吳某的墻越界30公分。法律顧問翻開民法典,指著“相鄰關系”條款輕聲說:“老吳,法律規定要互相尊重,你確實越界了;老蔡,鄰里也得留三分余地,有話慢慢說。”湯哲植蹲在墻根,講起“六尺巷”的故事:“當年張家吳家爭地,宰相一句‘讓他三尺又何妨’成了佳話。你們住對門,低頭不見抬頭見,為這三尺地傷和氣,值當嗎?” 吳某臉紅了,聲音低了:“其實我知道不對,但就是抹不開面子……”蔡某也松口:“我不是非要較真,就是被占了地,心里堵。” 見狀,調解隊隊員趁熱打鐵提出調解方案:吳某拆墻恢復地界,蔡某讓出墻邊半尺地使用權,為吳某提供便利。雙方均表示同意。 夕陽下,吳某拍著蔡某的肩膀說:“明天就拆。”蔡某笑了:“拆完我請你喝兩盅。”這場由三尺地引發的糾紛,終于在法理與溫情中落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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