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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勝訴權益“落地有聲”! ——莆田市秀嶼區人民法院多舉措破解“執行難” 司法實踐中,“執行難”一直是群眾反映強烈的痛點難點。近年來,莆田市秀嶼區人民法院始終堅持問題導向,通過構建一站式服務平臺、深化立審執融合、探索執拘分離改革等舉措,全力打通權益兌現“最后一公里”,推動執行工作提質增效。今年以來,共執結案件3245件,首執案件終本率23.27%,執行完畢率45.17%,執行到位5.86億元。 升級服務品質 “如我在訴”優體驗 如何最大限度減輕當事人訴累,持續提升群眾執行服務體驗?秀嶼法院以滿足人民群眾多元化、便捷化的司法需求為導向,打造集約高效、便民利民的執行服務窗口。 秀嶼法院聚焦群眾“急難愁盼”,優化執行服務中心布局和功能。簡化窗口工作流程,設立綜合服務窗口,將立案咨詢、案件查詢、線索提交、案款發放、異議受理、財產查控、信訪接待等事務納入窗口辦理。根據案件具體情況,指引分流、高效審核、快速立案,讓群眾少跑腿、服務多跑路。拓展服務內容,結合群眾多樣化來訪需求,提供文書參考模板,方便來訪人員隨時取用。嚴格落實執行法官窗口值班制度,“面對面”答疑,今年來,累計接待群眾4000余人次,讓群眾“訴求有人聽、疑問有人答”。 如何讓執行服務“快”起來?秀嶼法院深度運用智慧執行成果,依托移動微法院、智慧執行APP等平臺,實現案件進度查詢、財產線索提交、聯系執行法官等執行事務“掌上辦”“隨時辦”,執行工作人員及時完成線索核查反饋。該院全面推行線上立案、電子送達、網絡查控等,實現財產線索“一鍵提交”、執行進展“實時推送”。與金融機構、不動產登記部門等構建全方位網絡查控系統,達成對被執行人財產的即時查詢、快速凍結與高效處置,查封房產、車輛447件(輛),大幅壓縮財產查控周期,降低當事人奔波成本。 此外,秀嶼法院堅持“當下治”和“長久立”相結合,建立健全執行權運行規范、案款處置管理等制度機制,推動執行工作標準化。加強執行案款管理,聚焦執行案款收、存、管、發各個方面,全面排查風險隱患,落實好審批把關、對賬核查等制度,嚴格明確案款暫緩發還事由及期限,確保執行案款各環節規范有序。加強終本案件動態管理,對暫無財產線索的,由專員定期回訪、核查;對發現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的,及時恢復執行。2024年來,及時向申請執行人發放案款5.82億元,“終本清倉”專項執結終本案件808件,執行到位2.15億元,以制度剛性保障執行規范性。 嵌入執行思維 “全程促執”強根基 如何從源頭減少執行障礙,降低當事人實現權益的成本?秀嶼法院秉持“如我在執”理念,把“有利于執行”理念貫穿執法辦案的全過程,提升生效裁判自動履行率。 在立案環節,秀嶼法院加強訴訟風險提示與引導,發放訴訟風險提示書4900余份,重點釋明拒不履行生效裁判將面臨的強制執行措施和失信懲戒后果,增強當事人自動履行預期。緊扣“促進自動履行”,同步做好財產保全的評估、引導,立案時主動評估審查執行風險,對存在轉移財產風險的,積極引導、協助申請執行人申請財產保全,并依法快速審查辦理。2024年以來,申請財產保全數量達800余件,實現“應保盡保”,為后續權益實現筑牢財產基礎,從源頭上減少執行不能風險。 在調解過程中,秀嶼法院不僅注重矛盾化解,更注重履約保障。積極審查義務人履約能力,對金額不大、條件成熟的,鼓勵當事人當場履行完畢,確保糾紛一次性解決。對于義務人信用較差、分期履行或者履行期限較長的、有利用調解拖延給付可能的,主動向權利人釋明后果,提示權利人申請財產保全,必要時要求義務人提供履約財產擔保或第三人擔保,保障權利人權益實現。同時,向義務人告知強制執行風險,讓義務人了解未自動履行法律義務后需承擔的法律后果。 秀嶼法院深化全過程釋法說理,承辦法官在庭審、宣判、判后等節點做好釋法說理工作,督促義務人自覺履行。同時,增強裁判文書說理性,清晰、準確地表述當事人權利義務內容、履行標的、履行期限等,避免因表述不清給自動履行或強制執行造成障礙。推行執行通知前置,將執行通知書中關于履行義務、拒不履行后果等內容,直接嵌入民事案件判決書、調解書等生效法律文書的主文或尾部落款部分,制作相關裁判文書4300余份,提前給義務人施加壓力,促使其積極履行。 深化執警協作 “鐵腕執行”樹權威 如何將群眾手中的“紙上權利”高效兌現為“真金白銀”?秀嶼法院探索實行由執行局辦理拘留決定、司法警察集約實施司法拘留的“執拘分離”模式,以強制力保障執行效果。 秀嶼法院建立清晰的內部協作鏈條,形成打擊拒執的強大合力。執行法官專注于案件審查,依法對符合法定條件的被執行人作出拘留決定書。同時,負責前期被執行人信息摸排、風險評估、法律文書準備等,為后續執行提供精準靶向。法警大隊充分發揮司法警察專業優勢,依據執行局提供的文書材料等,承擔精準查找、現場控制、人員拘傳、押解送拘及處置執行現場突發情況等司法拘留行動的全過程實施。 秀嶼法院將現有法警力量進行有效整合,實行編隊管理,分為4個拘留小組行動,每個小組由2名法警、4名輔警組成,輪流出警。針對被執行人隱匿行蹤、規避執行等特點,拘留小組提前與執行法官、申請執行人加強溝通,強化信息研判,了解被拘留對象的去向情況,提高“找人”效率。針對執行現場可能出現的抵抗、甚至暴力行為,提前制定個案應急方案,確保執行過程安全、穩妥、有序。 此外,秀嶼法院實行“一對一”專人對接工作模式,執行局在梳理案件清單后,由專門人員于每周五將拘傳、拘留電子臺賬發送至法警大隊指定人員,并附拘留決定書、生效裁判文書和申請人的聯系方式等材料,確保信息互通、行動協同。送檢送拘期間,執行法官、司法警察人員針對性對被執行人進行釋法析理,促成被執行人履行生效裁判義務。自今年3月底實施“執拘分離”機制以來,共出動警力410余人次,上門督促276件,拘傳到被執行人104人,實際送拘59人,促成和解履行55件,執行到位金額242.7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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