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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近日,福州市鼓樓區檢察院對一起在簽訂、履行房屋裝修合同過程中騙取被害人裝修定金、預付款的案件以涉嫌合同詐騙罪提起公訴,涉案金額達85萬余元。 2023年1月,福州市民章女士與李某簽訂了合同,約定由福州某裝飾公司開展房屋裝修工程并包工包料,總造價11萬元。合同簽訂后,章女士支付了首期款4.4萬元。隨后,盧某組織工人進場施工。一段時間后,章女士又支付了二期款3.3萬元。 然而不久,裝修工人和材料供貨商找上門來向她討要費用。此時章女士才驚覺,李某和盧某竟告訴他們費用應由業主(即章女士)支付。經章女士多次交涉,裝修工程最終徹底停工,李某、盧某也失去聯系。無奈之下,章女士選擇報警。 經查,李某、盧某早已因類似手法被多人投訴甚至報警。自2022年12月起,兩人成立福州某裝飾公司,分工明確:李某負責招攬業務,盧某負責施工。他們與客戶簽訂合同并收取款項后,僅進行部分裝修,便以各種理由拖延甚至停止履行合同,以此侵吞剩余款項。截至2024年9月,兩人以此方式多次行騙,累計騙取裝修款85萬余元。 鼓樓區檢察院承辦檢察官表示,此案與一般的民事合同糾紛有本質區別。根據審查及相關證據顯示,李某、盧某成立公司及承攬工程時,主觀上即以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為目的,并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騙取錢財,數額巨大,其行為涉嫌合同詐騙罪。 目前,李某、盧某均已認罪認罰,鼓樓區檢察院已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官提醒: 合同詐騙犯罪具有隱蔽性強、手段多樣等特點。在簽訂合同時,務必仔細辨別合同內容,明確各工期驗收標準及付款節點。在委托公司開展裝修時,一定要選取商譽好且資質齊全的公司,審慎核實對方身份、誠信及履約能力,切忌因疏忽大意而給詐騙分子可乘之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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