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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電動車經過停車場意外摔傷,車主可以向停車場經營管理者索賠嗎?近日,寧化縣人民法院調解一起騎電動車摔傷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案件。 案情回顧 今年1月3日,陳某某騎電動車從寧化某休閑廣場地下停車場穿過,因地面布滿積水及淤泥,導致行駛中的電動車打滑,陳某某從電動車上被甩飛跌落地面。后經醫院就診,陳某某被診斷為骶骨骨折,醫囑建議休養兩個月。 陳某某認為,寧化縣某科技有限公司作為停車場的經營者,未及時清理積水淤泥、未設置安全警示標志、未采取防滑措施,應對其摔倒受傷承擔侵權責任。同時,三明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寧化分公司作為運營管理方,也應承擔相應責任。 此外,福建某水務有限公司的自來水管道破裂,導致大量自來水夾雜花圃黃泥沖入該停車場形成積水和淤泥,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該公司同樣需承擔責任。 因協商未果,陳某某將寧化縣某科技有限公司、三明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寧化分公司、福建某水務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請求賠償各項損失共計10309元。 法院審理 管理方存在過錯,應擔任 案件審理過程中,承辦法官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關于安全保障義務人責任的規定,明確了停車場管理方的責任。該條款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承擔補充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蓖瑫r,鑒于福建某水務有限公司因管道破裂導致積水的過錯,法官援引相關過錯責任規定,組織各方進行調解。 經釋法明理,各方達成和解,三明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寧化分公司、福建某水務有限公司同意各支付陳某某醫藥費、營養費、誤工費等費用2000元,共計4000元。陳某某同意放棄其他訴訟請求。福建某水務有限公司當場付清2000元。日前,三明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寧化分公司也付清2000元。 法官提醒 公共場所應履行安全義務 在公共場所摔倒受傷后維權,一是注意留存現場證據,如照片、視頻、證人證言等,這對后續維權至關重要;二是就醫過程中的診斷證明、費用清單也要妥善保管。同時,作為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應切實履行安全保障義務,定期排查安全隱患,設置明顯警示標識,在事發后積極協助傷者就醫。廣大市民在公共場所活動時,也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謹慎觀察周邊環境,遵守場所規則,共同營造安全有序的公共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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