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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近日,福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聯合區住房和建設局、生態環境局、司法局,以及洪山橋社區志愿者,在西河智慧體育公園開展“共護城市內河,同建生態家園”全國生態日主題活動。 當天,鼓樓法院在官方公眾微信號發布《司法保護令》。活動伊始,鼓樓法院黨組副書記、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長顏凌宣讀《司法保護令》。保護令明確在鼓樓轄區城市內河區域禁止張網捕魚、禁止丟棄生活垃圾、禁止未經市政污水處理設施直接排放污水等15項禁止行為。保護令不僅為城市內河筑牢法治屏障,更通過明確行為邊界引導市民游客樹立保護意識。 活動現場,鼓樓法院與區住房和建設局、生態環境局、司法局共同簽署《城市內河司法保護協作機制框架協議》(上圖)。該《協議》以“依法協同、問題導向、預防為主、共治共享”為原則,搭建聯席會議機制、信息共享機制、訴訟協同機制、宣傳協同機制、業務交流機制,構建“優勢互補、信息互通、協作聯動”的城市內河保護體系。 此外,社區志愿者沿著新西河步棧道開展內河清潔工作,并通過發放宣傳手冊、講解環保法律法規,普及城市內河保護知識,引導公眾自覺成為生態環境保護的參與者、監督者和捍衛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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