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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泉州市洛江區人民法院憑借“保全+扣劃”的辦案思路,巧妙化解一起拖欠三年的工程款糾紛。案件辦結后,原告乙公司負責人向承辦法官與書記員送上兩面錦旗,稱贊法院司法為民、負責到底的責任心,以及法官換位思考、耐心細致的同理心。 2021年10月,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工程分包合同》,約定由乙公司承接甲公司承包的某裝修工程施工任務。當年12月,案涉工程順利通過竣工驗收。然而,截至今年1月23日,甲公司仍拖欠乙公司140多萬元工程款未支付。多次協商無果后,乙公司將甲公司起訴至洛江法院,并申請凍結甲公司的銀行賬戶。 案件進入審理階段后,承辦法官第一時間梳理案情,在與雙方當事人溝通中發現,兩家企業均有調解意愿?;诖?,承辦法官圍繞“付款條件是否成就”等爭議焦點展開釋法說理,明確法律義務與責任邊界。經過耐心溝通,甲公司最終同意一次性清償全部債務。 然而,新的問題隨之出現。甲公司需解封凍結賬戶才能履行付款義務,而乙公司因擔心風險,堅決不同意提前解除查封,調解協議的履行陷入僵局。 為真正實現定分止爭、案結事了,從源頭上減少案件進入執行程序,承辦法官創新辦案思路,提出“在調解書中直接明確扣劃程序”的解決方案,即在確認債務金額的同時,約定賬戶解封與款項扣劃同步推進,既保障乙公司能順利收款,又解決甲公司賬戶解封的需求。該方案兼顧雙方利益,得到當事人一致認可。 隨后,承辦法官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加強立審執協調配合推動矛盾糾紛執前化解的工作指引》第二十二條規定,立即啟動法院內部聯動機制:先出具民事調解書,明確債務金額及扣劃操作流程;緊接著快速制作賬戶解封、款項扣劃等配套法律文書,高效辦理手續。最終,在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后的48小時內,乙公司便成功收到140多萬元工程款,甲公司的銀行賬戶也同步解封,企業經營恢復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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