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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沒有拿回全部款項,但還是非常感謝法官,幫我解了燃眉之急。”申請執行人張某某對寧化縣人民法院執行法官感激地說道。近日,寧化縣人民法院通過“協助執行+釋法析理”的方式,成功執結一起陳年糾紛。 2013年,張某某將名下一房產轉讓給巫某某并登記過戶在巫某某女兒名下。之后,巫某某因尚欠房屋轉讓款25萬元未付清,在張某某多次催討下,將剩余轉讓款以借款形式向張某某出具《借條》一份,約定借到周轉金25萬元,每月利息4000元,按月付息。然而,巫某某按月支付利息至2015年6月后,再無歸還本息,張某某遂向寧化法院提起訴訟。經法院主持調解,雙方自愿達成協議,同意減免借款本金,要求巫某某在2020年8月前償還20萬元。期限過后,巫某某也未履行還款義務,張某某向寧化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執行法官立即對巫某某的銀行賬戶、微信等進行查控,并向其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發現其名下無任何財產可供執行。執行法官多次聯系巫某某,卻屢吃“閉門羹”。 當案件陷入僵局時,張某某提供了巫某某在某公司任職的線索,執行法官聯系了巫某某所在公司的負責人了解相關情況,從而掌握到巫某某的工資一直在正常發放。于是執行法官立即向該公司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同時凍結了巫某某的工資卡,每個月通過扣劃工資還款。直到執行法官接到張某某來電,表示家庭突發狀況急需用錢,若是通過工資扣劃只能是杯水車薪,不能解燃眉之急。 執行法官遂再次聯系到巫某某,引導其換位思考,并說明張某某的困境,通過多次釋法明理、情感溝通,促使巫某某轉變態度,同意盡量籌款。三日后,巫某某表示通過多方籌款,只能借到10萬元。于是執行法官將巫某某籌款結果轉告了張某某,最終經張某某同意,陳年糾紛落下帷幕,案件共執行到位15.5萬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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