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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淵邊緣的罪與罰 ——律師解析電視劇《掃毒風暴》背后的法律問題 近日,禁毒題材大劇《掃毒風暴》一開播,吸引了眾多觀眾的目光。劇情緊湊,沖突不斷,一下子將觀眾帶入那個驚心動魄的禁毒戰場。該劇以1995年為起點,濃墨重彩地刻畫了緝毒警林強峰臨危受命、調任西港禁毒支隊后,與盤踞一方的毒梟盧少驊、周少雄等人展開的一場驚心動魄、長達五年的生死博弈。 劇集不僅成功塑造了在刀尖上行走、于黑暗中守護光明的禁毒英雄群像,更以獨特的藝術張力,將人性的豐度與價值的剛度結合在一起。在戲劇沖突之外,該劇深刻揭示并彰顯了法律作為國家意志的鋒利武器,如何在正義與邪惡的較量中,精確制導、雷霆出擊,對毒品犯罪這一侵蝕社會根基的“毒瘤”施以最嚴厲、最徹底的打擊。 本期“看劇普法”,記者邀請福建景行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熊愛華,帶您一同深入《掃毒風暴》劇情,看法律如何在禁毒戰場中織就天羅地網,守護萬家燈火。 劇情一:洋酒走私藏毒 劇中,盧少驊、盧少東兄弟經營的東驊貿易公司表面上從事正當生意,實則長期進行洋酒、電子表等貨物的走私活動。海關對東驊貿易公司的洋酒進行抽檢時,發現了酒瓶底下藏著2公斤冰毒。盧少東對此并不知情,是公司負責出貨的阿勝利用洋酒走私的便利,偷偷從境外運進了毒品。 問題①:盧少東走私洋酒、電子表的行為,觸犯什么法律規定? 律師解答 熊愛華律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的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較大或者1年內曾因走私被給予2次行政處罰后又走私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偷逃應繳稅額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偷逃應繳稅額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偷逃應繳稅額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對多次走私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走私貨物、物品的偷逃應繳稅額處罰。 盧少東身為東驊貿易公司的負責人,若公司存在逃避海關監管,走私洋酒等普通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的行為,已構成刑法條款規定的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無論盧少東是否直接參與具體操作,都可能因“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身份承擔刑事責任。 問題②:盧少東是否構成走私毒品罪? 律師解答 熊愛華律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規定的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實施走私、販賣、運輸、制造的違法行為。劇情中,盧少東對此并不知情,將冰毒藏匿于洋酒中進行走私的是公司員工阿勝的個人行為,所以從構成該罪的主觀故意角度來看,盧少東并不滿足“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實施走私行為”這一條件,故而無法直接認定其構成“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罪”。 然而,盧少東身為公司的負責人,對公司的運營以及各項業務活動負有管理職責,員工阿勝利用公司走私渠道藏毒,反映出公司管理存在疏漏。若盧少東對走私活動的放任為毒品犯罪提供了便利,雖不直接構成毒品犯罪共犯,但其管理失職可能影響走私普通貨物罪的量刑情節。 劇情二:為在逃人員治傷 盧少驊將制毒師老鬼送到醫院,讓妻子劉青為他處理傷口。劉青發現老鬼受的是槍傷,擔心盧少驊受到牽連。在盧少驊信誓旦旦地保證下,劉青偷偷幫老鬼治傷。而后,劉青從派出所所長王輝處得知老鬼是在逃人員。但后續劉青仍選擇沉默,未向司法機關舉報,事后刻意藏匿病歷,掩蓋犯罪痕跡;面對警方調查時,隱瞞關鍵信息,試圖幫助盧少驊逃避追查。 問題:劉青幫老鬼處理槍傷的行為是否違法? 律師解答 熊愛華律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條規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事前與犯罪人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中國嚴禁正常公民攜帶槍支,受傷者請求私下處理槍傷,可能涉及違法犯罪活動。 劇中,劉青作為醫護人員鑒于受槍傷的特殊性至少應當對其可疑情況有所察覺,但仍幫助老鬼治療并隱瞞,以及后續她從派出所所長處得知老鬼是在逃人員,明知其身份,但依然選擇知情不報,足以構成窩藏、包庇罪。 劇情三:警局內鬼通風報信 林強峰在毒販梁東平身上搜出一條通風報信的信息,便與警局領導、黎安聯手故意散布假消息,意圖引出警局內鬼。他們謊稱梁東平已交代罪行并供出內鬼,勸內鬼自首。歐凡在黎安的逼問下,終于承認自己是內鬼。據歐凡交代,自己一共報過4次信,導致抓捕行動功虧一簣。 問題:歐凡身為人民警察,卻為毒販通風報信的行為觸犯什么法律? 律師解答 熊愛華律師:作為警察,歐凡利用職務之便為毒販通風報信,構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條規定,包庇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為犯罪分子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財物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緝毒人員或者其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掩護、包庇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同時,歐凡利用職務之便為毒販通風報信,構成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百一十七條,有查禁犯罪活動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向犯罪分子通風報信、提供便利,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兩罪同時成立時,司法實踐中通常會擇一重罪處罰,歐凡的警察身份和多次報信的情節,將顯著提升量刑幅度。 劇情四:合伙制毒販毒 盧少驊將金永祥預付的毒資作為替哥哥盧少東還債的資金,如數歸還給債主。至此,盧少驊決定走上制毒道路,邀請邱來寶、王林跟著自己一起干。王林負責找制毒場所,邱來寶負責采購原材料和制毒器械。 問題①:盧少驊將毒資作為還款資金,債主需要將資金上繳嗎? 律師解答 熊愛華律師:債主需要配合上繳毒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毒資屬于違法所得,無論債主是否知曉該資金為毒資,一旦該資金被查明來源違法,執法機關均有權依法追繳。 若債主不知情,在資金被追繳后,可依據合法債權債務關系,通過訴訟等方式要求盧少驊用合法財產另行償還;若明知是毒資仍接受還款,債主則可能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規定的“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問題②:盧少驊、邱來寶和王林制毒販毒,觸犯哪些法律? 律師解答 熊愛華律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規定,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盧少驊邀請邱來寶、王林一起制毒,3人共同實施制造毒品的行為,觸犯制造毒品罪,根據分工不同承擔相應責任。如果他們制造的毒品數量達到鴉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處15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非法生產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劑,情節較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劇中,邱來寶負責采購原材料和制毒器械,其行為可能構成上述非法生產、買賣、運輸制毒物品罪。如果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為其生產前款規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論處。 此外,如果3人在制毒販毒過程中,還存在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財物等行為,可能觸犯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條規定的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毒贓罪等。 劇情五:毀尸滅跡 村民胡廣平拿著鑰匙潛入盧少驊的工廠偷冰毒,不料被王林和邱來寶撞個正著。胡廣平慌亂中從樓上墜落,當場身亡。盧少驊知曉后,竟指使王林和邱來寶將其尸體泡酸堿溶液,化水后倒入小河滅跡。 問題:盧少驊等人毀尸滅跡的行為是否違法? 律師解答 熊愛華律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二條規定,盜竊、侮辱、故意毀壞尸體、尸骨、骨灰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即使胡廣平的死亡系意外,其尸體仍受法律保護。劇中,盧少驊等人將尸體用酸堿溶液溶解,并拋入河中,目的是毀滅罪證、掩蓋胡廣平死亡的事實,屬于典型的“故意毀壞尸體”行為。 劇情六:不知情運輸毒品 盧少驊找到貨車司機韋賦,令其將貨物送往弘同市隴溪鄉,還編造后續到隴溪鄉會合的謊言。韋賦遲遲沒有等到盧少驊,心中起了疑慮,懷疑自己車上裝的是冰毒。他越想越害怕,便打電話報警。 問題: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運送毒品,司機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律師解答 熊愛華律師:《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規定的“運輸毒品罪”要求行為人“明知是毒品而運輸”。韋賦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運送毒品,因缺乏主觀故意,不構成該罪,無需承擔刑事責任。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不僅有權利而且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韋賦在懷疑貨物為毒品后及時報警,不僅履行了法定義務,也避免了因“應當知道而未察覺”可能引發的法律風險。 劇情七:當庭翻供的司法應對流程 盧少驊被公開審訊。公訴人宣讀了他的罪行,包括制毒、販毒以及故意殺人。盧少驊卻拒不認罪,甚至推翻以前的供詞,稱自己只做過鹽酸甲基苯丙胺,也就是滅鼠藥,還誣陷干警對他刑訊逼供。法官無奈,只好暫時休庭。 問題:法庭中被告人當庭翻供,法院會如何應對? 律師解答 熊愛華律師:被告人當庭翻供時,法庭會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相應處理:首先,法庭會查明被告人翻供的具體原因和內容。其次,法庭會結合控辯雙方提供的所有證據以及被告人的全部供述和辯解進行審查。如果被告人翻供但不能合理說明翻供原因,或者其辯解與全案證據存在矛盾,而原先的供述與其他證據能夠相互印證,那么法庭可能會采信原先的供述。反之,如果被告人的翻供與全案證據相符,法庭也可能會接受新的供述。 最后,法庭會考慮被告人的翻供對審判結果的影響。如果偵查機關已經掌握了完善的證據鏈,那么被告人的翻供可能不會對審判結果產生實質性影響。如果翻供涉及了新的事實或證據,法庭需要對這些新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如果被告人的供述是該案的關鍵證據,而被告人翻供的,法院可能會要求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待補充偵查完畢后再開庭審理。 普法后記 法律的威嚴不容褻瀆,正義的利劍必將出鞘?!稈叨撅L暴》深刻昭示:無論是鋌而走險的制販毒梟,還是心存僥幸的零星吸販者,都必將受到國家法律的嚴懲。法律是守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防線,也是每個守法公民最強大的后盾。 毒品犯罪不僅會對個人和家庭造成嚴重傷害,還會破壞社會穩定,威脅國家安全。因此,“珍愛生命,遠離毒品”絕非一句空洞的口號。切莫因一時好奇、尋求刺激或受他人蠱惑而觸碰法律紅線,讓那看似微不足道的“一念之差”,成為將自己和家庭推向“萬劫不復”深淵的導火索。讓我們時刻保持清醒頭腦,自覺筑牢思想防線,積極參與禁毒人民戰爭,共同守護無毒凈土,共建共享法治、平安、和諧的美好家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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