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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近日,南平市建陽區一份不起訴決定書引發關注。吳某某因多次為他人購買偽造的居民身份證,雖最終被建陽區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但公安機關依法對其作出了行政處罰。 2023年至2024年間,身為某公司相關負責人的吳某某為招聘保潔人員,先后幫助因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黃某某、陳某某、李某某等人購買偽造身份證,并將幾人改小年齡后錄用,且每次購證花費200余元。之后,吳某某應葛某某請求,幫其“超齡”丈夫蔣某某購買了假身份證,以便其“變年輕”后能順利去工地工作。 吳某某這些看似熱心幫忙的舉動,實則已觸碰法律紅線。2024年8月,吳某某主動投案,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并自愿認罪認罰。 近日,建陽區檢察院經審查認為其犯罪情節輕微,可免除刑事處罰,依據相關法律規定,最終對其作出不起訴決定。根據行刑反向銜接機制,公安機關依法對吳某某處以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并對其持有的假身份證予以收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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