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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近日,由福安市檢察院提請公訴的林某某涉嫌貪污罪一案開庭審理。福安市委政法委、市委辦公室、市直機關工委、稅務局、森林消防大隊等單位共計百余名干部參與庭審旁聽。 庭審現場,公訴人依據林某某的犯罪事實、犯罪動機、社會危害性以及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等發表公訴意見,并圍繞案件事實、樹立正確的社會價值導向、依法規范行使權力等方面開展警示教育。最終,林某某深刻認識到自身犯罪行為造成的不良影響,當庭表示認罪認罰,法庭決定擇期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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