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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航上學路,我與孩子們成了“老朋友” 講述:福州市公安局倉山分局臨江派出所社區民警 林俊 整理:本報記者 林珊 我是福州市公安局倉山分局臨江派出所民警林俊,從警14年,擔任社區民警3年多,在福州市倉山區第二中心小學護學崗上也已經值守了兩年多。9月1日清晨,我準時出現在學校門口,穿上警服、吹響哨子、揚起手勢。孩子們蹦蹦跳跳地走來,一聲聲“警察叔叔”清脆又熱情,瞬間溫暖我的心。對我而言,守護孩子們平安踏入校園,是一天中踏實又溫暖的開始。 林俊走進校園開展安全教育。(福州市公安局倉山分局臨江派出所 供圖) 很多人覺得“護學”或許只是站站崗、維持一下秩序,其實遠不止如此。我們大力推行福州市公安局聯合市教育局建立的“1530”校園安全教育常態化工作機制——每天放學前1分鐘、每周放學前5分鐘、每個節假日放假離校前30分鐘,我們和老師們一起,用孩子們聽得懂的語言,講解交通安全、防騙防拐、應急自救等實用知識。讓安全意識化作一顆種子,在孩子們的心里悄悄生根、慢慢發芽。 讓我特別有成就感的,是孩子們漸漸把我當成了可以交心的“大朋友”。他們常和我分享一些大小事:“警察叔叔,今天我自己過了馬路!”“林警官,我學會看紅綠燈了!” 這份沉甸甸的信任,讓我深深覺得,護學工作充滿了意義。其實,孩子比我們想象中更懂事,只要用他們能聽懂的方式講道理,他們不僅愿意聽,還會變成我們的“小小安全宣傳員”。有一次,一位家長特意過來謝我,說孩子反復提醒她“騎電動車必須戴頭盔,這是學校門口的警察叔叔說的”! 護學崗上,也不全是輕松的日常。我值守的倉山區第二中心小學靠近六一路主干道,旁邊又是醫院,下雨天交通擁堵的情況時有發生。記得有一次,大雨滂沱,一位老奶奶牽著孫女在車流里艱難穿行,我趕緊跑過去一邊指揮車輛,一邊撐傘將她們護送進校門。小女孩進校門之前突然回過頭,朝我揮揮手喊道:“謝謝警察叔叔!您也別淋濕啦!”那一刻,雨水再涼,也抵不過孩子這句話帶來的暖意,所有的辛苦都煙消云散。 日子一天天過去,我從孩子們眼中“陌生的警察叔叔”,慢慢變成了他們愿意主動打招呼的“老朋友”。這種相處很奇妙:他們認真聽我講安全知識,喜歡跟我分享學習和生活中的小事,也牢牢記住了“紅燈不能闖”“陌生人給的東西不能要”這些道理。 護學工作不像破大案、抓犯罪嫌疑人那樣驚心動魄,它瑣碎、重復,卻連著每個家庭的牽掛與期盼。我能堅持下來,是因為我知道:每一次揮手、每一句叮囑,都是在為這些孩子的平安成長增加一道防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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