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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床上的楊某周老人終于可以安心接受后續治療了。此前,圍繞他意外墜床后的賠償問題,家屬與閩侯縣某養老護理院(以下簡稱養老院)各執一詞,爭執不下。近日,在閩侯縣司法局上街司法所與多部門聯合調解幫助下,這場橫亙在雙方之間的堅冰被成功打破。 7月5日,楊某周老人在養老院居住期間不慎發生墜床事故。事發后,老人家屬與養老院方曾在轄區荷塘派出所就相關事宜簽訂調解協議。但隨著老人后續病情出現變化,雙方在賠償金額及責任認定等方面再次產生分歧,經多次協商仍未達成一致。 “我父親居然還有骨折這個情況,這協議不能這樣定,你們得承擔全部費用。”楊某周兒子焦急地表示。 “我院可以多承擔5000,但是要全部費用不合理。”養老院代表表示。 眼看協商一次次陷入僵局,雙方心力交瘁,經雙方自愿申請,由閩侯縣上街鎮綜治中心牽頭,上街司法所聯合荷塘派出所、民政部門共同參與介入此次調解。 調解過程中,調解員首先明確調解原則與基本程序,引導當事人理性表達訴求。楊某周老人家屬方指出,老人系低保對象,經濟困難,除養老院已墊付的15000元外,尚有約20000元醫療費用未結清,要求院方承擔全部費用,并提出為老人轉院繼續治療。養老院方雖承認應承擔相應責任,但堅持按原協議履行,并提出家屬亦應分擔部分費用,同時對轉院后治療的必要性和恢復標準存有疑慮。 養老院方隨后提出兩種方案:一是通過司法訴訟明確雙方責任;二是由養老院全額承擔老人在本次住院期間的全部費用,老人出院后任何情況均與養老院無關。民政部門工作人員就老人作為低保戶可享受的國家供養政策做了詳細說明。 調解員沒有急于求成,而是采取了“背對背”的調解方式,分別與雙方深入溝通。他對家屬方說:“走訴訟程序時間漫長,老人的治療等不起。”又對院方說:“全額承擔本次費用是展現誠意、維護聲譽的最好方式,一旦訴訟,帶來的影響可能遠超現在的付出。”最關鍵的是,調解員抓住了“老人權益”這個最大公約數,把雙方的立場從“爭對錯”拉回到了“為老人”的共同基礎上。 經過多輪溝通,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養老院承擔老人在院期間的全部醫療費用,并另行支付精神損失補償費1800元;老人出院后的一切身體狀況及后續問題均與養老院無關;家屬作為法定監護人全權代表處理此事,并承諾不再就本事件向養老院追究任何法律責任。 本糾紛調解協議于9月3日正式簽訂,雙方均表示無異議,實現了“案結事了”,讓一場可能激化的矛盾,終在法、理、情的交融中得以圓滿化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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