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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想知道她是不是單身……”面對檢察官和調解員的詢問,男子老李低下了頭,聲音里滿是懊悔。近日,一起因“暗戀”引發的非法侵入住宅案件,在福州市晉安區綜治中心調解室成功化解。案件背后,是一段令人唏噓的情感誤會,也是“檢調對接”機制高效運行的生動體現。 去年8月,老李對女子小芳(化名)產生好感,意圖進一步發展關系。為確認小芳是否單身,他多次進行窺探,并在掌握其家門密碼后,趁小芳外出時擅自潛入,在衛生間、臥室等處翻查是否存在男性居住痕跡。小芳察覺異常后報警,老李因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被立案偵查。 案件被移送檢察機關后,承辦檢察官經審查認為,老李的行為雖已涉嫌犯罪,但情節較輕,主觀惡性不大,具備調解可能。為實現矛盾糾紛的實質性化解,晉安區檢察院隨即啟動“檢調對接”機制,將該案線索移交至晉安區綜治中心調解室,協同開展調解工作。 面對這一復雜情況,檢察官與調解員一致認為,單純的法律懲處難以根本消解矛盾。“行為已觸及法律底線,必須嚴肅處理,”檢察官強調,“但最終目標應是修復社會關系,實現案結事了。”調解員則從情理角度勸解:“好感本身并無過錯,但表達方式一旦越界,便會損害他人,也傷及自身。” 調解過程中,小芳表現出強烈的不安與憤怒,老李則深陷悔恨和愧疚之中。檢察官與調解員雙管齊下,在法、理、情之間尋求平衡:通過多次分別談話,明確法律責任,傾聽雙方真實訴求;組織溝通,嚴肅指出老李行為的違法性,并引導其換位思考,體會小芳被侵犯隱私的恐懼與痛苦。 經過不懈努力,老李終于認識到自己“不請自來”的行為對小芳造成的傷害,主動誠懇道歉并愿意賠償損失。在調解員的耐心疏導下,小芳也逐漸放下顧慮,表示:“他確實做錯了,但未造成實質傷害,我愿意給予改正的機會。”最終,雙方在檢察官與調解員的見證下簽署書面調解協議,老李一次性賠償小芳1萬元,小芳出具諒解書。 “我非常后悔,感謝她的原諒,也感謝檢察官和調解員給我重新開始的機會。”調解結束后,老李誠懇表示。 從最初“背靠背”分歧,到最終“面對面”和解,這一轉變正是“檢調對接”機制高效運行的體現。通過檢察機關與綜治中心的有機協作,既維護了法律權威,又彰顯了司法溫情,真正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 “我們希望通過‘檢調對接’機制,將更多基層矛盾化解在源頭,讓群眾在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同時,也體驗到司法溫度。”晉安區檢察院駐綜治中心檢察官表示。據悉,自今年入駐綜治中心以來,該院已通過“檢調對接”機制成功化解矛盾糾紛4件,達成調解金額219萬元,切實將新時代“楓橋經驗”轉化為基層治理的實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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