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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近日,寧德市蕉城區檢察院通過精準監督,依法辦理一起社區矯正對象被撤銷緩刑案件。社區矯正對象石某某因在緩刑考驗期內聚眾賭博,被法院裁定撤銷緩刑,收監執行原判有期徒刑10個月。 2024年5月,石某某因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浙江省某市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1年6個月,在蕉城區接受社區矯正。然而,其在緩刑考驗期內無視監管規定,參與聚眾賭博活動,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13日,并處罰款2500元。 鑒于石某某嚴重違反社區矯正管理規定,蕉城區社區矯正管理局提出撤銷緩刑建議。蕉城區檢察院經全面審查后,依法向矯正機構提出收監執行的檢察意見。最終,法院裁定撤銷石某某緩刑,對其收監執行原判刑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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