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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男子假冒“高富帥”進行網戀,騙取他人錢款46萬余元。近日,福鼎市人民法院審結該起詐騙案,判處被告人林某駿有期徒刑9年,并處罰金8萬元。 2019年初,林某駿在網絡上認識被害人卓某,并謊稱自身家庭條件優渥,以騙取卓某信任,二人繼而發展為男女朋友。2019年至2023年間,林某駿以投資股票、開辦紡織廠消防驗收不合格需要找關系、父母非法經營六合彩被抓需要找關系等理由,騙取卓某錢款20萬余元。其間,林某駿還通過卓某結識孔某、雷某和羅某,并再次以證券開戶需要錢款、手頭緊需資金周轉、父母經營六合彩被抓需要保釋金、做關系以及父母生病需要治療費用等事由,先后騙取孔某、羅某以及雷某錢款25萬余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林某駿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共計46萬余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綜合其犯罪情節及悔罪表現等,遂依法作出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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