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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近日,廈門市思明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制售盜版教輔光盤案,被告人范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并處罰金8500元。 經查,2019年10月至2021年4月,范某在未獲著作權人授權的情況下,接受客戶委托,聯系廣東某科技公司復制盜版教輔光盤,內容涵蓋高等教育出版社《語文(拓展模塊)》《數學學習指導(拓展模塊)》《中職生心理健康自助學習系統》及外研社《英語〈基礎模塊〉學生練習冊》等教學資源。其以每張光盤賺取0.15元差價的方式非法牟利,共計獲利8422.5元。 2024年5月,范某主動到案并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積極退繳全部違法所得并預繳罰金。法院認定其行為屬“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已構成侵犯著作權罪,鑒于其自首、認罪認罰及退贓預罰等情節,依法予以減輕處罰并適用緩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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