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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起因外賣騎手闖紅燈引發的交通事故責任糾紛在松溪縣畫上句號。在縣綜治中心調解室,通過“法院+綜治”聯動解紛模式,法官與調解員協同配合,成功促成當事人達成和解,10.3萬元賠償款在協議簽訂后兩天內全部履行到位。
2024年12月的一天早高峰,外賣騎手曾某為趕訂單在東富路口闖紅燈,與在斑馬線過馬路的黃某相撞,造成黃某多處受傷,經鑒定構成十級傷殘。此后近9個月里,黃某多次找曾某及其雇主黃某某協商賠償,卻因責任劃分和金額問題屢屢碰壁:曾某認為自己打工不易,不愿全額賠償;黃某某覺得是騎手個人違規,企業不應擔責;黃某則望著不斷產生的康復費用心急如焚。 近日,抱著最后希望的黃某走進縣綜治中心。“群眾的急難愁盼問題不能等!”縣綜治中心工作人員當即啟動“法院+綜治”聯動機制,半小時內聯系法院“共享法庭”派駐法官支援。一場特殊的調解隨即展開:法官結合民法典相關條款,清晰解讀闖紅燈行為的責任認定依據,逐項列明十級傷殘對應的醫療費、誤工費等賠償標準,還算了筆“時間賬”——走訴訟至少要等3個月,訴訟費、律師費也是額外負擔。 法理之外,情理攻勢同步展開。縣綜治中心經驗豐富的調解員拉著三方聊起家常:“黃某傷后行動不便,等著錢康復;曾某跑外賣風里來雨里去,也想早日安心干活;黃某某作為雇主,騎手安全也是企業責任。你們各退一步才能把事了結。” 暖心話語漸漸化解對立情緒。當天下午3時許,曾某率先表態:“法官講的責任我認,希望盡快了結。”黃某某也松了口:“企業愿意承擔連帶責任。”三方當場簽訂協議:曾某一次性賠償10.3萬元,黃某某承擔連帶責任。簽訂協議時,黃某紅著眼眶說:“不用再為這事失眠了。” 這份“秋日暖意”的背后,是松溪“法理+情理”雙軌解紛機制的高效運轉。據了解,該模式通過法官下沉綜治中心提供專業指導,調解員發揮基層優勢疏導情緒,已成為化解矛盾的“金鑰匙”。 聯合調解現場(松溪法院供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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