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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近日,邵武市人民法院對一名拒不履行的被執行人實施司法拘留措施。 2022年11月,黃某某以資金周轉需要為由向他人借款9.9萬元,但借款到期后始終未還。2024年,出借人向法院提起訴訟,邵武法院判決黃某某限期歸還本金。然而黃某某并未履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 執行立案后,法院通過查控系統發現黃某某名下僅有955元存款可供執行。鑒于黃某某拒不履行義務,法院依法向其發出《預拘留通知書》,明確告知其若拒不履行將面臨司法拘留。但黃某某對法院的預警置若罔聞,繼續逃避執行。 執行法官通過多方走訪調查,最終鎖定黃某某藏身地。被依法控制后,黃某某在執行服務中心仍堅稱“沒有錢”,且拒不申報財產、說明收支情況。鑒于黃某態度消極、拒絕履行,法院依法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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