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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感謝你幫我順利要回了賠償。”廣東市民小汪緊緊握著莆田荔城法院法官的手,語氣誠懇,難掩激動。近日,一場因手機遺失引發的波折,一段為尋找手機而兩地奔波的辛苦,在荔城法院法官的調解下,終于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我真的沒看到你的手機,可能是后面的乘客拿走了。”順風車司機小李在電話里這樣回復小汪。 廣東市民小汪赴莆田出差,途中不慎將手機遺落在順風車上。發現手機遺失后,他第一時間聯系順風車司機小李詢問手機下落,然而,對方卻矢口否認拾得手機。 小汪不甘心,聯系順風車平臺協商,未果,又向派出所報案。民警致電小李詢問時,小李仍然堅稱:“我確實沒撿到手機,可能是其他乘客拿走了。”更讓人意外的是,小李拒絕前往派出所配合調解,還將小汪的聯系方式拉黑了。 多方求助無果后,小汪向荔城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小李返還手機或折價賠償,并支付誤工費、交通費等維權支出。 受理案件后,經辦法官細致梳理案情并審查證據材料。考慮到小李此前面對公安機關詢問時的態度比較強硬,為查明事實,法官依職權調取了小李出車結束后回家途中的相關公共視頻。 庭審前,法官做足功課,逐幀反復觀看視頻畫面,仔細辨認視頻中小李所持手機的細節特征,不放過任何一個細節,并擬定翔實的庭審提綱。 “畫面顯示,被告接到原告電話后,到車庫進入后座查找,出車門時,手中確實拿著一部手機,并在進電梯時查看手機內容,該手機外觀特征與原告所述相符。” “是的,我確實撿到了手機……但已經轉賣給別人了。” 面對鐵證,小李終于松口,承認拾得小汪遺失其車上的手機這一事實。 由于手機已被轉賣,無法返還原物,小李當庭表示愿意向小汪支付手機折價款2324元,但雙方就誤工費、交通費、住宿費等賠償金額爭執不下,未能達成一致。 “拾得他人遺失物應當及時返還,這是法律的規定,也是做人最基本的誠信。” 庭審后,經辦法官對小李侵占遺失物且拒不返還的行為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 “我知道錯了,我也是一時糊涂……”小李低下了頭。 在法官的耐心勸導下,小李認識到自身的錯誤,主動向小汪道歉,取得小汪的諒解。 最終,雙方達成和解協議,由小李向小汪賠償手機折價費、誤工費、交通費、住宿費等共計6000元。小汪隨即向法院提交了撤訴申請,法院依法準予撤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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