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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平臺上,“炒股大師”頻頻發布“薦股指南”,動輒數萬人次的閱讀量搭配精心營造的評論點贊氛圍,讓不少投資者趨之若鶩。他們不僅主動關注,還在“大師”引導下點擊廣告鏈接,不料一步步踏入網絡詐騙的陷阱。近日,一起隱藏在“薦股”背后的幫信案件塵埃落定。經福州市鼓樓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判處被告人陳某有期徒刑1年10個月,緩刑2年3個月,并處罰金5萬元。 2021年3月,陳某等人成立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核心業務卻與“教育”“科技”毫無關聯。公司招聘了一批無相關財經從業資質的寫手,這些寫手僅依據股票模擬系統的投資結果,就在陳某公司旗下的社交平臺賬號發布“薦股”文章。為了提升文章閱讀量、營造“專業可信”的假象,陳某還專門安排人員在文章下方發布正面跟評,并動用多個賬號進行互動操作,以此吸引更多粉絲關注、完成初步引流。 陳某如此大費周章,絕非單純為了擴大賬號聲勢。在運營社交賬號的同時,他通過在文章中插入廣告鏈接的方式,將積累的粉絲逐步引流至關聯的非法網絡投資平臺——而這些平臺,正是電信網絡詐騙分子的“狩獵場”。作為“引流推手”,陳某則按引流數量從非法平臺處收取費用,形成了一條“薦股吸粉—鏈接引流—賺取傭金”的灰色鏈條,其涉案總金額高達500余萬元。 “我只是收取廣告費并在文章里投放投資平臺的網站鏈接,不知道他們是否違法。”到案后,陳某試圖辯解。但鼓樓區檢察院承辦檢察官通過深入調查發現,陳某公司經營的公眾號存在頻繁被封停的情況,為維持粉絲流量、避免被平臺徹底監管,公司同時運營著大量備用公眾號,一旦有賬號被封停,立刻有其他賬號承接粉絲;且公司明確要求,各公眾號之間的互推文章需在24小時內刪除,其余“薦股”文章也要在一周內下架,種種操作都在刻意逃避平臺監管。 更關鍵的是,陳某賺取的讀者引流價格明顯高于市場價,且所有收款均通過私人賬戶進行,從未使用對公賬戶,資金流向異常。此外,多名電信網絡詐騙案件的被害人,均指認自己是通過陳某公司的公眾號點擊鏈接,才進入非法投資平臺受騙。檢察官表示,這些證據環環相扣,清晰表明陳某明知非法網絡投資平臺可能存在違法犯罪行為,仍通過投放廣告鏈接引流,為電詐分子實施詐騙提供幫助,其行為已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 面對扎實的證據和檢察官的釋法說理,陳某最終自愿認罪認罰,并主動退出了全部違法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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