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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近日,浦城縣人民法院通過先行調解化解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當事人當場履行全部款項。 據了解,汪某在下班途中被林某駕駛的三輪電動車撞傷,送醫治療后,雙方就賠償問題產生分歧。林某雖同意承擔賠償責任,但對汪某提出的賠償金額持有異議,認為部分費用計算不合理。因協商未果,汪某遂向浦城法院提起訴訟。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閱讀卷宗后認為,該起案件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具備調解條件。為快速解紛,減輕當事人訴累,在征得雙方同意后,承辦法官迅速啟動先行調解程序。 調解過程中,承辦法官耐心引導雙方理性溝通,詳細解釋相關賠償標準和法律依據,幫助雙方逐項核對醫療費、誤工費等賠償項目。經過調解,雙方最終互諒互讓,達成一致意見,林某當場支付全部賠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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