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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的德化縣桂陽鄉彭坑村,山間竹林青翠欲滴,微風拂過,竹葉沙沙作響。本該讓人舒心的竹林,此前卻成了村民陳某葉與陳某治兩家之間的“堵心事”。近日,在德化縣桂陽鄉綜治中心的牽頭調解下,不僅厘清了竹林產權,還解開了兩家人心中的疙瘩。 竹林越界起風波 陳某葉與陳某治兩家同住彭坑村,多年來一直和睦相處。然而,今年以來,雙方卻因為一塊約10平方米的竹林爭執不休。 這片竹林位于陳某治房屋前,產權歸屬于陳某葉。隨著陳某治家的樓房落成,陳某葉因疏于管理,竹子日益茂盛,今年高度漸漸超過了陳某治家的房屋。出于保障視野和采光的考慮,陳某治將過高的竹子砍伐,矛盾由此爆發。 “這小塊竹林是我家的,你們家怎么可以不征求我的意見私自砍掉!”陳某葉情緒激動。 “你們家向來對竹子不管不顧,現在竹子已經長得比我家屋子還高了,影響我家房屋的視野和采光。”陳某治也據理力爭。 爭吵無果后,雙方選擇報警。4月29日,桂陽鄉綜治中心接報后,立即啟動聯動響應機制,由鄉派出所、司法所、駐村工作隊及村主干組成“高山調解隊”,到現場介入調解。但彼時雙方情緒激動,互不相讓,調解一時陷入僵局。 實地調查找癥結 面對僵持不下的局面,調解隊全面了解雙方訴求,并對陳某治家門口影響采光的竹林進行精準測量,逐一與陳某葉的竹林產權證比對核實,明確權屬邊界。 實地調查結束后,調解隊采取“背靠背”方式,先后5次分別到陳某治、陳某葉家中,耐心傾聽雙方的委屈和訴求。溝通中,陳某治堅稱,竹子的生長嚴重影響其房屋視野及采光,砍伐是無奈之舉;陳某葉則強調,竹林為他本人所有,陳某治無權未經同意擅自砍伐竹子。 通過多輪深入溝通,調解員精準捕捉到雙方的核心訴求。陳某治希望解決竹林妨礙視野問題,而陳某葉則更關注自身權益不受侵犯,擔心對方借機不斷蠶食用地。基于此,調解員確定從平衡雙方現實需求與心理預期入手,著手制定清晰的未來使用規劃,為后續調解奠定基礎。 產權置換化矛盾 充分掌握情況后,調解員組織雙方開展“面對面”調解。 調解現場,調解員首先出示勘測結果,明確指出該竹林地為陳某葉所有,陳某治因采光問題砍伐竹子情有可原,但未經溝通擅自砍伐缺乏法律依據。調解員結合民法典中關于相鄰關系的規定,闡釋不動產權利人應正確處理通行、通風、采光、排水等關系,倡導互諒互讓、團結互助。 “遠親不如近鄰,為這件小事傷了和氣,影響心情,值不值?孩子們看著長輩互相謾罵,心里能好受嗎?”與此同時,調解員引導雙方回顧幾十年的鄰里情誼。一席話觸動心弦,雙方情緒明顯緩和。陳某治承認做法欠妥,表示愿意賠償,并希望找到長遠之策,既不損害鄰居利益,又能保障自家采光。 為避免來年再次出現竹子影響采光的情況,調解員趁熱打鐵,提出問題解決方案:在鄉林業站指導下,雙方互換竹林產權歸屬,即陳某治在自家竹林地劃出與門前地塊面積相同、位置相近的地塊交給陳某葉,而門前影響采光的竹林歸陳某治所有,可自行處理。 這一方案既保障了陳某葉的產權權益,又徹底解決陳某治家的采光問題,得到雙方一致認可。雙方就之前的過激言行互相致歉,解開心中的芥蒂。 隨后,在村委會與林業站的指導下,雙方共同挑選出滿意的置換竹林地塊,完成產權置換手續,并正式簽署人民調解協議書。這場因竹林“串門”引發的紛爭,最終在情與法的交融中化于無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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