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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友邀投資?三思而后行! ——莆田涵江法院審結一起委托合同糾紛案 “有個項目要不要一起投?”“這家店很賺錢,你放心,我們可以一起做?!薄斑@款理財收益率很高啊,你不會操作沒事,我可以幫你一起買……”日常生活中,類似這樣的投資“橄欖枝”屢見不鮮,不少人在“熟人”天花亂墜的承諾中失去理性,在信任的驅使下,盲目轉賬投資,最終陷入維權漩渦。近期,莆田市涵江區人民法院審結了這樣一起委托合同糾紛案件。法官提醒:在熟人介紹投資項目時,要保持清醒、防范風險。 好友介紹 賺錢項目很誘人 “老林,我們夫妻倆最近沒有收入來源,你在A國掙大錢,有什么賺錢項目帶帶我們?!?/p> “我店旁邊的店面正在招租,你要來的話,我可以幫你辦好所有手續,到時候你們直接過來經營就行。我在這20年了,你只要把店開起來就能賺錢,相信我!” 2023年,家住莆田市涵江區江口鎮的陳某在短視頻平臺上認識了長期在A國做生意的老鄉林某,并互相加了微信,成為朋友。同年8月,陳某詢問林某是否有賺錢的項目、能不能帶他們夫妻倆賺錢,林某遂邀陳某夫妻到A國開店做生意,并承諾幫忙將其隔壁的店面租下來、辦好開店相關手續。 陳某夫妻商量后,同意由林某代為租賃店面,并預付了10000元款項。之后,林某羅列了一張價值48810元的貨物清單給陳某,并告知陳某夫妻購買上述貨物后就可以準備到A國開店,陳某遂向林某轉賬支付了上述款項。2023年9月,林某告知陳某,其與陳某的貨物將從廣東運至A國,運費為25000元,但他手頭上沒有足夠的人民幣,希望陳某先墊付,陳某遂微信轉賬給林某25000元。 投資夢碎 退款不成打官司 2024年元旦前后,林某協助陳某夫妻辦理了前往A國的1個月簽證,陳某向林某轉賬支付11340元機票費用。 2024年3月,陳某夫妻前往A國,發現林某并未為其辦理好店面租賃和貨物購買相關事宜,遂于10天后回國。在此期間,林某為陳某夫妻支出簽證費及在A國的房租、生活費、手機號碼卡等費用折合人民幣2268元。之后,陳某夫妻與林某協商不成,遂向涵江法院江口法庭提起訴訟,要求林某退還預付的款項83810元。 近期的庭審中,林某提交了店面租金收條、進貨單、店面視頻、包裹圖片等作為證據,并聲稱為陳某夫妻墊付店面租金、勞工準證押金、手續費、注冊店面執照、專業簽證費用、貨物運費等各項費用折合人民幣14萬余元。 但林某提供的證據中,店面租金收條、進貨單沒有原件,店面視頻、包裹圖片無法證實與陳某夫妻的委托事項有關,林某主張墊付的14萬余元亦無任何憑證。且林某在庭審中對貨物來源、運輸路徑的陳述與其提交的證據自相矛盾,不符合邏輯。故林某未完成其已履行完畢陳某夫妻委托事務的舉證責任。 涵江法院經審理查明,陳某夫妻委托林某為其租賃店面、進貨,并預付了相關費用,林某應當按照陳某的指示處理委托事務,并應及時告知陳某處理結果及各項費用支出情況。林某未能提供充分證據證明其已完成陳某夫妻的委托事務,應退還陳某夫妻為租賃店面、進貨而預付的費用83810元(10000元+48810元+25000元)。扣除林某為陳某夫妻支出的簽證費及在A國的房租、生活費、手機號碼卡等費用2268元后,法院遂判決林某應退還費用8154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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