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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封來自武夷山監獄服刑人員周某的感謝信,跨越高墻寄到了福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信中,周某言辭懇切,字里行間滿含對法院的深深謝意。 案件起源是一起借款合同糾紛。某銀行因周某未按約履行還款義務,向鼓樓法院申請執行。法院依法查控了周某的財產,并對其位于晉安區的抵押房產啟動拍賣程序。當執行法官黃宜財上門實地調查時,眼前的景象讓他心頭一沉,周某的妻子已離開人世,周某入獄服刑后,其年邁的母親和兩個未成年子女相依為命。老人沒有收入來源,孩子們還在上學,這處房產是他們唯一的安身之所。“目前,案件已進入執行階段,若周某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只能對這套房屋進行拍賣,你們有配合法院拍賣的義務。”黃宜財向周某的母親說明情況。“法官,我們愿意配合法院執行,但這是我們唯一的住房,賣了也不夠清償債務,我和兩個孩子到時候連住的地方都沒有了。法官,你能不能幫我們想想辦法?”周某的母親向黃宜財懇求道。 黃宜財在全面考量周某一家的實際困難后,經周某母親書面承諾愿意配合司法拍賣程序(包括配合拍照、評估、看樣),并在拍賣成交后一個月內向買受人交付房屋的前提下,準許他們暫時繼續居住其中。同時,黃宜財告知周某的母親,房產拍賣成交后,如符合法定條件,可申請從拍賣款中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親屬的唯一住房租金,以保障基本的居住權益。隨后,黃宜財還詳細說明了申請流程和所需材料。收到周某向法院提交的書面申請后,考慮到周某正在服刑、行動受限,其母親年邁體弱,黃宜財主動為其調取了唯一住房證明相關材料。經依法審核,在確認周某符合申請條件后,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復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黃宜財從拍賣款中預留一定金額,作為周某及其所扶養親屬的唯一住房租金,為這個瀕臨破碎的家庭保留了至關重要的居住保障。此后,黃宜財向某銀行和周某所在監獄發出《執行情況告知書》。在各方均未提出異議、《執行情況告知書》生效后,黃宜財第一時間將案款劃轉至某銀行的賬戶,同時將唯一住房租金匯入周某指定的其母親賬戶。 當周某在監獄里得知法院為他的母親和孩子保留了基本居住保障費用時,眼眶瞬間濕潤了。他在信中鄭重承諾:“我要用行動證明自己,將來做一個守法、護法的公民!”這次剛柔并濟的執行,是“善意文明執行”理念的具體實踐,既彰顯司法權威,又傳遞司法善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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