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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來“點單” 我來調解 ——福安市公安局城陽派出所創新推出“點單式”矛盾糾紛化解機制 “你們單位的楊振國在嗎?我想請他幫忙調解。”近日,在福安市公安局城陽派出所的調解室,一起因停車引發的糾紛剛受理,當事人便直接點名將副所長楊振國列為調解人選。這一細節的背后,源于城陽派出所創新推出的“點單式”矛盾糾紛化解機制。 此前,當事人劉某某與便利店店主王某因停車問題發生爭執和肢體沖突,王某報警后,雙方了解到該機制可自主選擇調解員,遂申請由楊振國介入調解。 接到申請后,楊振國以法理為依據、以情理為紐帶,耐心開展釋法說理與情緒疏導工作。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共識,劉某某當場向王某致歉并履行賠償義務。糾紛在短時間內圓滿化解,真正實現“即調即結、案結事了”,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今年以來,城陽派出所深入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聚焦轄區矛盾糾紛化解痛點、難點,積極探索社會治理新路徑,創新構建“點單式”矛盾糾紛化解機制。該機制通過高效整合調解資源,搭建起“駐所調解員靠前調解、民警輔助調解、所領導兜底調解”的三級調解體系,將分散力量擰成“一股繩”,形成覆蓋轄區的矛盾化解合力,為群眾提供更具針對性、更精準的司法服務。 值得一提的是,“點單式”機制深度貫徹“賦權于民”理念。該所梳理形成包含駐所調解員、民警、所領導在內的調解“資源庫”,群眾可根據自身需求與信任度,自主選擇調解人員。這一做法不僅滿足了群眾個性化服務需求,更通過“自主選擇”增強了群眾對調解過程的認同感,有效提升矛盾糾紛調處成功率與司法公信力。 從實踐成效來看,“點單式”矛盾糾紛化解機制實現了“減負”與“贏心”的雙向共贏。一方面,通過全所力量前置開展調解工作,大量矛盾糾紛在萌芽階段得到化解,有效避免糾紛升級為案件,大幅優化司法程序,節約司法資源,顯著提升派出所執法工作質效;另一方面,機制將公安服務創新轉化為群眾可感知、可觸摸的“政策紅利”,精準打通司法為民“最后一公里”,讓群眾在每一次糾紛化解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切實增強對基層治理的歸屬感與滿意度。 據統計,自“點單式”機制落地實施以來,城陽派出所累計接收群眾“點單”申請80起,調處糾紛80起,調處成功率達100%,以實實在在的行動維護了轄區社會治安穩定。“下一步,我們將繼續以‘點單式’調解為重要抓手,不斷完善機制流程、拓寬服務場景,持續探索基層善治新路徑,努力為群眾提供更高效、更便捷、更暖心的‘楓橋式’司法服務,為建設平安福安、法治福安注入更多基層力量。”楊振國如是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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