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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近日,建寧縣檢察院通過“檢察+綜治聯動”協作機制,化解一起涉尋釁滋事糾紛。 李某因多年前與肖某產生矛盾,在兩年內多次無故毆打、追逐肖某的親屬,并損壞他人財物,構成尋釁滋事罪。建寧縣檢察院受理后,承辦檢察官發現李某雖已構成尋釁滋事罪,但每次尋釁滋事情節輕微,未造成嚴重后果。檢察官意識到,如果一訴了之,李某將受到法律制裁,但心結仍在。 檢察官第一時間到李某所在村了解其經歷過往,走進被害人家中聽取意見,與公安機關機關溝通交流。綜合案情,檢察機關提出“檢察+綜治聯動”的方式,以司法所做好社會調查為基礎,綜治中心加強教育和宣傳,檢察院落實協調、監督,公安機關立足安全保障,促成雙方和解。 在“檢察+綜治”推動調解下,李某意識到自己的錯誤,向被害人道歉并簽署承諾書,10余年的矛盾心結就此化解。最終,檢察機關對李某作出相對不起訴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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