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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近日,尤溪縣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起從“校服到婚紗”的離婚糾紛案,在法官的釋法析理與耐心疏導下,雙方當事人平和地解除了婚姻關系。 陳某與楊某為高中同學,于大學期間建立戀愛關系,大學畢業后登記結婚。結婚時,楊某向陳某支付彩禮18.8萬元,購買價值6.6萬元的黃金首飾。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陳某發現楊某有對婚姻不忠的行為,楊某向陳某出具《忠誠協議書》,約定若再犯將自愿賠償陳某20萬元。之后,因楊某再次出現對婚姻不忠行為,兩人開始分居。今年8月,楊某以夫妻感情破裂為由向尤溪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陳某返還彩禮及黃金首飾。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考慮到雙方戀愛結婚多年,有一定的感情基礎,于是組織雙方開展調解。看著劍拔弩張的兩人,承辦法官決定采取“背靠背”調解方式,與雙方當事人逐一談心。 調解過程中,承辦法官不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彩禮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等法律法規進行釋法析理,還結合典型案例講解《忠誠協議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問題,最終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議:雙方自愿離婚,陳某返還楊某價值6.6萬元黃金首飾,該案就此化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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