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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近日,寧化縣人民法院成功執結一起罰金、追繳違法所得案件,為被害人挽回了部分損失。 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期間,被告人潘某為獲取非法利益,在明知他人從事違法資金轉移的情況下,仍伙同他人協助接收和轉移違法資金分別為214萬余元、201萬余元,潘某從中非法獲利2萬元。另查明,該案涉17名被害人遭遇詐騙,被騙金額共計559101元。2024年1月10日,寧化法院經審理判決潘某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并處罰金2萬元,責令其退賠違法所得2萬元。判決生效后,潘某在法定限期內未履行罰金繳納和退賠義務,案件遂移送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后,執行法官迅速對被執行人的銀行賬戶、微信等進行查控,向其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同時,執行法官第一時間前往被執行人家中,耐心與其家屬溝通,告知拒不履行法律生效文書的嚴重后果,積極爭取家屬配合支持。近日,潘某家屬主動聯系法院,表示愿意代為履行義務,并于當日通過轉賬方式一次性將案款4萬元轉至寧化法院對公賬戶。 款項到賬后,執行法官及時制作了退賠公告,并通過寧化法院官網發布。目前,被害人已陸續按比例領取到退賠金額,該案圓滿執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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