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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家和睦到大家和諧 ——邵武法院溫情呵護鄉村振興 “今天我很開心,見到我的女兒了。”10月10日,一起撫養糾紛的當事人黃女士親手將一面寫有“法亦有情暖人心,幼有所依護成長”的錦旗送到邵武市人民法院拿口法庭李曦法官手中,感謝法官耐心化解撫養糾紛,彌合親情裂痕,守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原來,2021年7月,黃女士和吳先生離婚,雙方協議婚生長女由吳先生撫養,婚生次女由黃女士撫養。離婚后,黃女士想探望長女,卻多次遭到吳先生及其父母阻攔、拒絕。在溝通無果后,黃女士無奈在離婚4年后,即2025年7月向法院提起訴訟:“法官,他不讓我見孩子,我要變更撫養權。” 案件審理過程中,李曦始終堅持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為出發點,明白一判了之不僅有可能激化雙方矛盾,給孩子的成長帶來陰影,也不利于日后的執行。于是綜合考慮雙方撫養能力和條件,主動聆聽孩子的真實意愿。經研究判斷,決定從調解入手。 “你女兒說她也很想你,但是還是決定跟隨爸爸生活。”黃女士在電話那頭沉默了一會,哽咽地說道“我想和我女兒見面,可是他們阻止我見她。”“這個我來和他們溝通。”黃女士同意了該方案。李曦遂又將重點轉移到吳先生處。 “當時她就應該想到今天,我們就不讓她見孩子。”“大人的事情不要牽扯到孩子身上,孩子的母親依法享有對孩子的探視權,作為父親,你應當予以協助配合才對。”通過情法理結合,李曦逐漸平復了吳先生的情緒,引導吳先生放下芥蒂,理性溝通。最終,在李法官的多番努力下,雙方當事人逐漸平復心情,選擇冷靜下來進行溝通。 當再一次組織雙方溝通時,此時兩人不再是唇槍舌劍、劍拔弩張,而是拋開偏見與怨恨,共同為孩子健康快樂的成長環境做細致打算。 最終,在李曦的建議下,雙方從最有利于孩子成長角度出發,達成調解協議:女兒的撫養權依然歸吳先生,黃女士每月及節假日可對長女行使探望權,吳先生承諾保證黃女士對長女探望權的正常行使。如此一來,父母對孩子的關愛均可落到實處,雙方矛盾就此化解。 國慶節當天,李曦手機上收到了黃女士報喜的短信。感恩法官的悉心調解,黃女士特制錦旗送予李法官,這就出現了開頭的那一幕。 小家和才能大家安。近年來,邵武市人民法院拿口人民法庭以新時代“楓橋經驗”為引領,將家事審判有效融入基層社會治理、把矛盾糾紛處理解決在當地,以小家和睦推動大家和諧,用法治力量守護鄉村振興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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