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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順昌縣仁壽鎮胡氏兄弟攥著剛生效的司法確認調解書,在自家老宅斑駁的木門邊相視而笑——這場因父母遺留老宅繼承引發的爭執,沒花一分公證費,就被上門的順昌法院大干法庭法官和仁壽司法所工作人員化解。這場“家門口的調解”,讓秋陽下的老宅重歸寧靜。 常年在外打拼的胡大哥(化名)、胡小弟(化名),近期返鄉時本想處理父母留下的兩層磚瓦房繼承問題,可團圓的喜悅很快被困惑取代:“沒遺囑,房子咋分?過戶、分戶要啥流程?”帶著疑問,兄弟倆揣著證件先跑縣國土局,窗口答復“缺繼承權公證書,過不了戶”;趕去派出所辦分戶,得到的答復仍是“缺公證材料,辦不了”。 “那就去辦公證!”兄弟倆輾轉找到縣公證處,可得知“按房產評估價收費,得花一筆不少的錢”時,胡大哥眉頭擰成疙瘩:“房子還沒到手,先掏這么多?”胡小弟也犯難:“今年活兒少,手里不寬裕。”這筆意外開支,給兄弟倆心里添堵。 眼看過了一周,事情還沒辦成,兄弟倆的情緒繃不住了。回到老宅,借著昏暗燈光發生爭執:“爸媽生病,我照顧得多,房子該我占大頭!”“我掏的醫藥費更多!”“房子要整修,誰拿誰出錢?”“萬一我修了沒份咋辦?”手足情在房子繼承面前變得刺眼。 抱著最后一絲希望,兄弟倆撥通了仁壽司法所的電話。工作人員敏銳察覺到這不僅是一起產權糾紛,更關乎親情維系,遂將情況反饋至順昌法院大干法庭,協同多方力量參與化解。 考慮到兄弟倆離家在即,且老宅地處偏遠、交通不便,大干法庭法官與司法所工作人員當即決定:“我們上門去!” 驅車穿過蜿蜒村路,一行人來到胡家老屋。 斑駁的木門后,兄弟倆你一言我一語,爭執不下。法官并未急于打斷,而是耐心傾聽,待雙方氣氛稍緩,才溫聲調和:“目前沒有遺囑寫明遺產如何分配。根據民法典規定,這種情況適用法定繼承。如果沒有特殊情形,繼承份額一般應當均等。也就是說,房子你們可以一人一半。相應的,房子的修繕費用作為共有財產的必要支出,自然也應由雙方共同承擔。” 司法所工作人員接著從情理入手:“幾十年的手足情,比這房子更值得珍惜。房子舊了可以重修,兄弟情分一旦有了裂痕就難恢復了。共同繼承、共同處置既公平,又能讓老宅得到妥善維護。” 胡大哥聞言,緊繃的臉色緩和了不少:“爸媽要是看到咱倆這樣,心里肯定難受。為這房子傷了和氣,確實不值當。” 胡小弟也點了點頭:“這老屋是咱倆的根,誰單獨拿了心里都不踏實。就按法官說的一人一半,以后怎么維護,咱們商量著來。” “行,就這么定了。以后修繕的費用,我也出一半。”胡大哥鄭重承諾道。 法官趁熱打鐵,與司法所工作人員一同引導兄弟倆簽訂調解協議,并當場對調解協議進行了司法確認。拿到調解書,兄弟倆相視一笑:“這樣處理最踏實!沒花啥錢,就在家里把大事辦妥了。這個結果,咱爸媽知道了也安心。” 這場上門調解,不僅解了繼承糾紛,更守了血脈親情。正如法官所說:“基層司法不只是講法理,更要暖人心,把矛盾化解在萌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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