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從“支持起訴”到“多元共治” ——泰寧縣檢察院以檢察履職筑牢基層治理防線 近年來,泰寧縣檢察院深刻把握新時代“楓橋經驗”的核心要義,將其深度融入檢察履職各環節,錨定“矛盾化解在基層、問題解決在當地”的核心目標,通過靶向護民、程序創新、多元共治三大路徑精準發力,用扎實的檢察之為筑牢民生之安,推動新時代“楓橋經驗”在閩西北大地落地生根。 為困難群體撐起“法治晴空” “現在每月能拿到400元贍養費,在縣城租房生活也不用愁了,多虧了檢察院的幫助。”2025年5月,年過七旬的饒爺爺握著檢察官的手,言語間滿是感激。原來,孤身一人的饒爺爺缺乏勞動能力,原每月200元的贍養費因物價上漲和租房開支,已難以保障基本生活,與兒子協商提高贍養費無果后,他陷入了困境。2025年4月,泰寧縣檢察院接到線索后,主動聯合縣法院、司法所、村委會開展多輪調解,最終促成雙方達成協議,將贍養費提升至每月400元。這起案例不僅于2025年7月入選省檢察院民事支持起訴典型案例,更讓司法溫度直抵民心。 在維護困難群體權益的道路上,泰寧縣檢察院并未止步。該院以信訪渠道為入口、支持起訴為抓手、司法救濟為后盾,搭建起“受理—幫扶—救助”全鏈條保障體系,針對經濟困難、維權能力弱的群體,通過調查取證、協助調解、出庭支持起訴等方式,全力維護其勞動報酬、贍養撫養、人身損害賠償等合法權益。據了解,自2021年以來,該院共排查符合救助條件的案件14件15人,讓困境群眾感受到司法的溫暖與力量。 為矛盾化解打造“高效引擎” “多虧了先予執行程序,趕上了最佳植樹時節,這片荒山才能盡快披上綠裝。”近日,看著昔日因濫伐林木變得斑駁的山場重新煥發生機,辦案檢察官吳艷琴欣慰地說。 2025年2月,泰寧縣檢察院在辦理一起濫伐林木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時發現,被告人陳某為謀取私利,超采伐許可證規定樹種砍伐411株闊葉樹和杉木,嚴重破壞了山場生態。此時正值植樹造林黃金期,若等待案件判決后再進行生態修復,將錯失最佳時機。 為實現生態修復與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泰寧縣檢察院率先探索實行先予執行程序,向泰寧縣人民法院發出《先予執行意見書》,引導當事人先行補種苗木1500余株。從被動受罰到主動擔責,當事人用實際行動彌補生態損失,讓荒山迅速換上“新綠”。辦案檢察官還定期跟進回訪,查看苗木生長情況,督促陳某做好后期養護。泰寧縣檢察院用司法溫度與創新舉措,實現了法律懲戒與生態保護的雙贏。該案不僅入選福建法院適用森林生態系統服務功能損失司法賠償機制典型案例、福建法院生態環境審判十大典型案例,成為檢察機關以程序創新助力矛盾實質化解的生動實踐。 泰寧縣檢察院始終以程序正義保障實體公正,通過和解優先、公開聽證、先予執行等多種方式,助力矛盾高效化解,實現“案結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為基層矛盾化解注入高效動能。 為基層治理激活“內生動力” “灌排渠道修好了,今年的農田灌溉再也不用發愁了!”2024年7月,泰寧縣某鄉鎮村民看著修復一新的灌排渠道,臉上露出了滿意的笑容。此前,泰寧縣檢察院在履職中發現,轄區鄉鎮高標準農田項目灌排渠道存在部分機械損壞倒塌及堵塞未及時修繕管護等問題,嚴重影響工程項目正常運行和農田灌溉。 針對這一情況,該院迅速開展專項監督,聯合縣農業農村局、鄉鎮農業經辦人員對全縣 9個鄉鎮的新建灌排渠道進行逐一檢查,成功辦理公益訴訟案件10件。通過召開聽證會、制發檢察建議等方式,該院督促縣農業農村局、屬地鄉鎮落實高標準農田建設管護責任,及時修復受損灌排渠道。相關行政部門積極響應,開展拉網式全面倒查,建立起“建管用”長效機制,實現“辦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會治理效果。 這只是泰寧縣檢察院深化多元共治的一個縮影。該院立足檢察監督職能,以檢察建議促整改、以不捕不訴促轉化、以調研獻策促治理,將司法辦案與社會治理深度融合。通過聚焦群眾反映強烈的安全隱患、管理漏洞等問題,制發檢察建議推動相關部門履職整改;對符合條件的案件落實不捕不訴政策,助力涉案人員回歸社會;深入調研基層治理難點堵點,積極建言獻策,不斷激活基層治理新動能,推動“楓橋經驗”走深走實。 |
找福建律師 、看福建新聞 、免費法律咨詢 ,就上福建法治網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旗下,福建最權威的法律門戶網站
地址:福州華林路84號福建日報大廈5樓 新聞投訴:0591-87870370
版權所有:福建法治報社 閩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備案20071101號 閩ICP備11004623號-2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涉未成年舉報電話:0591-87521816,舉報郵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