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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鯉城法院探索系統性機制破解僑厝保護難題—— 全力守護文化根脈 作為泉州22處海絲世遺相關案件的集中管轄法院,鯉城法院依托海絲史跡保護巡回法庭的專業優勢,將文遺司法保護與涉僑審判機制深度融合,聚焦有效破解僑厝保護與利用多重難題,探索形成“保護至先—產權傳承—分類施策—長效治理”的系統性保護模式,力促史遺僑厝重煥新生。 王順興信局是泉州運營最早、規模較大的僑批信局,列入福建省第七批文物保護單位。2023年,鯉城區江南街道啟動王宮華僑歷史文化街區建筑綜合改造,其中船樓修繕采用“以修代租”的形式。然而,部分產權人此時提出先行解決確權問題。改造工程為此一度停滯。 屬地街道、文物部門啟動聯動機制,鯉城法院指派海絲法庭法官快速響應。2023年7月,法院、街道、部分產權人在王宮社區召開了第一次協調會。會上,產權人王某甲堅持應先確權,后續才不會起糾紛,而街道工作人員則認為僑厝搖搖欲墜已經“等不起”。 經過初步調研和研判,海絲法庭法官提出解決方案:“產權人理清份額,推舉管理人,先讓房屋得到有效管理?!贝撕?,該院通過協調會、現場走訪進行了訴前指導,并向產權人提供了鯉城法院“家事訴訟示范證據”手冊,作為收集固定證據的指導手冊。之后,產權人確定了每祧一名管理人以及授權總管理人王某,形成了有效的管理組織,未失聯的產權人統一簽署“以修代租”協議。 修復修繕是僑厝管理工作中的重點領域。在涉及僑厝修繕的項目中,鯉城法院精準把脈,形成針對房屋修繕的“訴前釋法指引、訴中協同利導、案后跟進建議”的全流程法治保障。近年來,除王順興信局船樓外,施瑯故宅、陳光純故居等多處華僑歷史建筑在司法護航下完成修復、重現光彩。 產權問題是僑厝活化利用走不出、繞不開、化解難的“難堵點”,只有打通“產權難”堵點,才能厘清責任,從而化解保護、管理、利用等多重難題,實現僑厝“傳承有序”。 鯉城區的洪氏大宗祠,始建于1861年,在傳承百年后,泉州洪氏宗親會與現有管理人洪某杰等因產權歸屬產生矛盾,海外尋根宗親無法進入祭祀,雙方多次產生沖突。2021年,16名洪氏宗親代表起訴,要求洪某杰等八人搬離并交還管理。 為妥善處置案件,鯉城法院啟動專家智庫,邀請泉州歷史文化中心理事、專家陪審員顏瑛瑛組成合議庭。經向法學專家、歷史學者請教,最終根據洪氏大宗祠中的《勸捐洪氏大宗祠序》《題捐芳名》確認宗祠是閩臺兩岸洪氏宗親共同捐建,歸全體宗親所有,并判決由宗親會選舉的宗親代表管理。2024年6月,宗祠移交到位。目前,洪氏大宗祠成為有專門組織和機構管理的海內外尋根謁祖平臺,3000余名海外洪氏宗親到洪氏大宗祠尋根參訪。 針對僑厝的產權紛爭,鯉城法院摸索出一套富有特色的“產權司法治理”對策:加強對僑厝確權析產的訴前指導,與泉州中院、泉州市僑聯共同編纂《便僑利僑服務手冊》,解答華僑遇到的僑產繼承、確權等常見法律問題;對于糾紛不大、產權人可以內部協商的,在訴前通過示范證據指導引導產權人簽訂協議實現自治管理;對進入訴訟的房屋,通過歷史溯源調查,必要時邀請專家輔助,確認產權情況;對于部分產權人失聯的房屋,指定適當管理人,避免文物保護責任不清。運用這套分類施策方法,鯉城法院成功處置涉文物保護單位、歷史文化建筑產權案件11件。 文物保護是一項系統性工程,鯉城法院主動將僑厝保護融入基層治理,從立法獻策、建檔建設、文旅協同等多維發力,為僑厝守護構筑長效屏障。 作為泉州市人大常委會基層立法聯系點,鯉城法院以司法促進立法,加大對涉僑文物、華僑歷史遺存等疑難復雜案件的調研力度,總結審判經驗,為《泉州市華僑歷史遺存保護條例》等地方性條例提出10余條立法建議,貢獻司法智慧。 每一座僑厝,都是鄉愁的“實體檔案”。該院尊重并鼓勵涉案華僑歷史建筑、涉僑文物的產權人收集歷史憑證、家族資料等,借助泉州市僑聯尋根平臺掃描錄入電子檔案,形成“僑厝檔案”,傳承僑厝記憶。目前,已促成3座僑厝產權人建立僑厝檔案,使其歷史價值得以永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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