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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一男子心存僥幸酒駕,還暴力抗拒執法。近日,經仙游縣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被告人陳某因犯危險駕駛罪、襲警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今年1月,陳某與朋友聚餐飲用白酒后,不顧友人勸阻,執意駕駛摩托車回家。途中陳某因酒意發作,導致車輛失控,陳某摔倒在地。周圍群眾上前救助時聞到其身上濃重的酒味,于是報警。 警方趕到現場后,對陳某進行初步調查,欲將陳某送往醫院治療,同時進行抽血檢測。其間,陳某突然情緒激動,辱罵并伸手擊打民警,最終被民警強行控制送往醫院。在醫院抽血時,陳某仍拒不配合,辱罵、腳踢民警,并咬傷一名民警。 仙游檢察院經審查后認為,陳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在民警執法期間又通過拳打腳踢、咬等暴力方式阻礙,其行為已分別涉嫌危險駕駛罪和襲警罪,于是據此提起公訴。法院經審理,遂作出上述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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