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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近日,福安市人民法院邀請福安一中和扆山中學100多名學生旁聽一起3人因聚眾斗毆和盜竊罪接受審判的案件,該案中有兩名剛滿18周歲的被告人。 庭審過程中,學生嚴格遵守法庭紀律,旁聽庭審調查、舉證質證等環節。從公訴人宣讀起訴書到法庭辯論,再到被告人的最后陳述,每個環節都讓學生感受到法律的威嚴。在法庭調查階段,公訴人出示了包括證人證言在內的多項證據,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清晰地證明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最終,法院根據各被告人的具體犯罪情節,依法判處各被告人有期徒刑6個月至1年8個月不等。 庭審結束后,學生在法院工作人員的引導下,參觀法庭、訴訟服務大廳、法治廣場等場所。工作人員詳細講解法院的職能、審理案件類型等知識,讓學生對法院工作有了初步認識和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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