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南安法院建立“修復信息即時推送+聯合核驗”機制—— 讓失信者“糾錯重生” “法官,失信信息一解除,我們就收到銀行的貸款了。”近日,某建筑公司代理人簽下和解協議時,長舒一口氣。 此前,該公司因沒有及時履行清償供應商貨款的義務,被依法查封凍結并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導致銀行貸款中斷,生存處境艱難,而南安法院主導的信用修復機制,不僅促成了債務的順利履行,更幫助這家企業卸下“失信包袱”,重獲新生。 這并非個例,而是南安法院推進信用修復工作的一個普通案例。為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內生動力,近年來,南安法院主動作為、積極探索,不斷健全完善信用修復機制,通過精準施策助力失信主體“糾錯重生”,為市場經濟高質量發展注入源源不斷的活力。 要破解部分被執行人的失信困局,關鍵在于從源頭疏導、提前介入,避免其在“不知情、找不到履行路徑”中錯失修復機會。為此,南安法院推行“隨案引導”機制,將信用修復嵌入立審執全流程。 在立案階段,法官向當事人明確失信風險及修復路徑,打好“預防針”;審理過程中,結合案情釋明“積極履行可減免懲戒”的正向激勵,打消當事人顧慮;進入執行環節后,針對不同類型案件,提供“履行期限協商”“分期還款方案”等個性化建議。這種“告知與引導并重”的方式,將信用修復的“種子”提前埋下,有效消除信息壁壘,促使失信主體從“被動懲戒”轉向“主動履行”。 失信情形千差萬別,若采取“一刀切”的修復模式,既有失公平,也無法實現最佳激勵效果。南安法院制定《信用修復激勵評分表》,對被執行人履行債務的意愿、實際履行比例、后續持續履行計劃、配合法院執行的態度等多維度指標進行綜合評分,對應采取差異化的、循序漸進的信用修復措施:從解除限制高消費,到移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再到最終屏蔽相關執行信息,層層遞進,確保信用懲戒措施的強度與失信行為的嚴重程度、糾正失信行為的態度和效果相匹配,體現“過懲相當”原則。 信用修復并非法院一家之事,而是一項系統工程。為避免出現“法院修復、外部信息滯后”導致的信用“空窗期”,南安法院主動對接金融、市場監管等部門,建立“修復信息即時推送+聯合核驗”機制,及時將修復結果同步推送給銀行、征信機構、信貸審批、第三方信用信息公示平臺,確保信用修復的結果第一時間在全社會層面得到確認和反映,讓修復主體能夠更快擺脫信用限制,重新參與市場交易、融資貸款等經濟活動。 據統計,今年以來,南安法院通過信用修復機制,已推動1219件案件的當事人主動履行義務,幫助184家企業及1130名個人重獲信用“通行證”,以司法力量為市場經濟發展持續注入“強心劑”。 |
找福建律師 、看福建新聞 、免費法律咨詢 ,就上福建法治網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旗下,福建最權威的法律門戶網站
地址:福州華林路84號福建日報大廈5樓 新聞投訴:0591-87870370
版權所有:福建法治報社 閩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備案20071101號 閩ICP備11004623號-2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涉未成年舉報電話:0591-87521816,舉報郵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