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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近日,福清法院審結一起非法經營案件,一男子組織“網絡水軍”刷單差評被判刑。 電商時代,消費者在網絡消費時往往將好評差評作為選擇商品依據,這也讓一些不法分子趁機打起了歪主意。此前,經營某品類網店的林某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的網店怎么竟被人盯上了。“差評!貨不對板”“我購買后就想退貨”“大家千萬不要買”……那段時間,在林某的網店里,這樣留言“差評”的情況幾乎每隔一兩天就會發生,商品的銷售也因此受到影響。 還有其他網店店家也有同樣的遭遇。原來,這是有人雇用“網絡水軍”刷差評。 2023年1月至2024年8月,作為中介的男子何某為謀取非法利益,在網絡尋找需要虛假差評的上家,通過添加微信接單,與發布任務的上家談好傭金和具體要求后招募買手,買手接到訂單后按照何某的要求到網店去購買指定商品,商品到貨后再給網店差評。何某伙同上家通過刷差評的方式抹黑競爭對手、損害競爭對手的聲譽,從而打擊競爭對手的網店銷量。 截至案發,何某使用自己的微信賬號接收上家轉來的刷差評本金和傭金23萬余元,他將本金及部分傭金轉給買手,個人賺取傭金共計3萬元。2024年8月23日,何某被公安機關抓獲,到案后如實供述上述犯罪事實,并退出非法獲利3萬元。 福清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何某明知是虛假信息,通過信息網絡有償提供發布信息服務,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依法判處何某有期徒刑1年8個月,緩刑2年3個月,并處罰金3萬元。 法官提醒: “網絡水軍”從事非法編造虛假信息、非法推廣等違法活動,嚴重危害互聯網生態,擾亂市場秩序,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行為。面對水軍,消費者要練就“火眼金睛”,保持理性判斷,不偏信一面之詞,商家則要堅守誠信經營的底線,有序競爭,用產品品質和服務贏得顧客信賴,共同營造清朗網絡環境。任何試圖通過雇傭“網絡水軍”制造虛假流量、炮制不實好評、惡意詆毀競爭對手的行為,均構成不正當競爭,亦是對消費者的欺詐,后果輕則遭受平臺處罰甚至關店,重則受到法律的懲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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