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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近日,古田縣司法局大甲司法所化解一起因酒后駕駛電動自行車引發的交通事故賠償糾紛。 10月28日傍晚,黃某某酒后駕駛電動自行車,不慎刮碰路邊行人阮某某,導致阮某某受傷。接到報警后,交警迅速趕到現場處置,經調查認定,黃某某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事故發生后,阮某某的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費用成了雙方爭議的焦點,幾次協商都未能達成一致意見。 11月12日,大甲司法所接到調解申請后,立即著手處理。調解員詳細核實事故的具體經過,精準梳理出矛盾的癥結所在。 隨后,調解員耐心傾聽阮某某的訴求與黃某某的實際困難,并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規定,向雙方清晰闡釋各自的權利、責任以及相關的法律后果,引導他們依法依規解決矛盾。 在厘清法律責任的基礎上,調解員還從維護鄰里和睦、節省雙方時間與訴訟成本的角度出發,與黃某某談心,使其認識到自身錯誤行為的后果,以及對他人造成的困擾;同時,寬慰阮某某,希望其理解對方積極賠償的誠意。一番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的溝通,逐漸緩和了雙方的緊張氣氛。 最終,在調解員的不懈努力下,雙方放下爭執與分歧,心平氣和地坐在一起,并達成調解協議。黃某某現場一次性支付全部賠償款項,糾紛圓滿化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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