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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漳平法院民事審判庭副庭長俞曉雅到一養老中心回訪一起贍養糾紛案件的當事人鄭婆婆。相較于9月初見時的唉聲嘆氣,如今的鄭婆婆愁容盡散。轉變的背后,是一場暖心調解讓中斷的孝心重新“續費”,更是司法力量激活基層治理效能的鮮活注腳。 今年82歲的鄭婆婆,與老伴育有5個子女。老伴去世后,缺乏生活來源和獨立生活能力的鄭婆婆,在親戚的見證下,與5個子女口頭約定,入住某養老中心,費用由5個子女按份承擔。 今年4月入住后,鄭婆婆的生活剛有保障,8月起便遭遇“變數”:老二以家庭困難為由拖欠費用,其他子女對此頗有怨言,贍養協議隨之擱置,鄭婆婆的養老生活陷入困境。無奈之下,鄭婆婆將5名子女訴至法院。 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提出,深入推動矛盾糾紛源頭化解、多元化解、有序化解。接手案件的俞曉雅深知,這起贍養糾紛的核心是“情”與“責”的失衡,她沒有選擇一判了之,而是以調解為突破口,逐一聯系5名子女厘清矛盾癥結。 “本來都約好分攤費用,老二突然變卦,憑什么要我們多承擔?”其他子女的不滿直指老二。而老二的回應則透著無奈:“三個孩子要養,妻子沒工作,家里還欠著債,實在拿不出錢,我愿意接母親回家住抵費用。” 俞曉雅經核實發現,老二家居住空間狹小,老人只能睡在客廳,無淋浴設施,且住五樓無電梯,根本不適合年事已高的鄭婆婆。有過同住經歷的鄭婆婆,堅決不愿再去老二家。 摸清情況后,今年10月,俞曉雅組織5名子女面對面調解。“今天不是評對錯,是一起想辦法讓老人家安享晚年。”她開門見山,先轉向老二,“你家的難處我們都懂,但鄭婆婆更掛念你,怕給你添負擔。”一句話戳中老二軟肋,他當即表態:“費用我該出,能不能酌情少些,其他方面我多盡力。” “一母同胞血濃于水,本該互相幫襯。大家根據實際情況出力,才是對母親最好的孝順。”在俞曉雅的引導下,子女們逐漸放下對立情緒,經過數小時溝通達成共識:減少老二的費用份額,差額由其他子女均攤;所有人按調解書約定繳費,定期到養老中心探望母親。 這場糾紛的圓滿化解,是漳平法院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精神的生動寫照。俞曉雅剛柔并濟的調解,既守住了“子女須贍養老人”的法律底線,又延續了孝親敬老的親情溫度,生動詮釋了“楓橋經驗”在新時代的實踐價值,彰顯了司法的力量與溫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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